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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违法建筑的概念及其情形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6 08:48
违法修建,有学者也称违章修建,从严厉的语意上讲,违法修建物的规模应广于违章修建物,它包含了全部违背法令、法规以及规章的修建物,而违章修建物一般是指违背规章的修建物。现在理论界以及司法实践中将两概念通用。违法修建依据土地来历的不同,可分为乡村违法修建和乡镇违法修建。
所谓乡村违法修建,是指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则,未经乡(镇)人民政府审阅,由县级人民政府同意,依法获得土地运用权证或许虽获得宅基地运用权,但不契合乡(镇)土地使用总体规划而私行开工兴修的各种修建物。乡村违法修建虽包含各种违法缔造的修建物,但首要是指住所。乡村违法修建物的基本特征便是具有“先天违法性”。
乡村违法修建物依其“违法”的程度不同,首要可分为二种状况:一是缔造人在别人获得合法土地运用权的土地上缔造违法修建物;二是缔造人未获得宅基地运用权便兴修住所,即缔造人不按批阅权限或程序,经乡(镇)人民政府审阅,由县级人民政府同意,依法获得土地运用权证后再兴修住所。第一种状况,缔造人在别人的土地上缔造住所,其行为不光违背了国家修建的行政法规,也侵害了别人的土地运用权,缔造人除非获得该修建物占有的土地运用权,使修建物契合乡(镇)土地使用总体规划,不然,该修建物土地运用权人不能使用的有必要予以撤除,能使用的归土地运用权人一切,由土地运用权人给予恰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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