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担保案件一审代理词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2 03:41
我国民间假贷近年来比较活泼,在民间假贷中简单引发一些胶葛和诉讼,那么民间假贷担保案子一审署理词怎样写,关于民间假贷担保案子署理词的法令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听讼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民间假贷担保案子署理词的法令知识,供我们学习参阅。
民间假贷担保案子署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署理人承受本案被告的托付,依法出庭参与诉讼,现宣布署理定见如下:
一、XXX没有向原告供给银行帐户让原告打款。
依据本案的庭审,原告出示 的手机号码向原告运用的手机发送短信,让原告向ZXL工商银行帐户打款50万。1、庭审后,经被告方屡次拨打,该手机号码显现为空号,所谓的空号也便是无人运用的手机号码,无人运用的手机号码天然没有机主,底子不会宣布手机短信。2、关于该手机号码被告既未听说过,也从未运用过,更没有发过所谓的短信让原告向指定帐户打款。关于手机号码以及所谓的短信,被告毫不知情,原告以为被告用此手机号码发过短信纯属无稽之谈。
二、原告当庭出示的所谓的录音依据不能做为确定案子现实的依据。
1、手机通话录音必须有手机通话记录清单相佐证,原告只提交了所谓的手机录音,而无相应的手机通话记录来证明两边在录音的时刻点发作了实践通话的现实,被告以为原告提交的上述录音依据不能扫除假造的可能性,是不真实的,不能作为确定案子现实的依据。2、通话录音中没有说到告贷人是否是XL(没有提XL的姓名),也没有说到告贷的金额,更没有说到告贷的时刻,仅从录音内容判别,底子无法承认“对话两边”在通话录音中的陈说与本案审理的XL告贷有直接的联络。
三、原告诉称的2014年4月2日向ZXL工行帐户转款与本案审理的XL告贷担保无任何联络。
1、2014年4月12日XL签字的告贷欠据清楚的显现:“作为告贷人今借到XXF的告贷”,而告贷欠据上显现的“告贷时刻”是2014年4月12日,所以告贷欠据上的“今借到”只能理解为今日借到,所指的时刻具有唯一性,告贷的时刻只能2014年4月12日,该时刻与原告诉称的2014年4月2日转款相对立。
2、依据原告当庭陈说,原告于2014年4月2日将50万元金钱转给了ZXL。被告方以为,原告将金钱转入ZXL账户只能证明原告与ZXL之间存在某种法令关系,原告向ZXL银行帐户转款50万元,该金钱的性质是什么呢?金钱是货款、是维修费、仍是其它性质的金钱不得而知。从庭审原告所举依据来看,原告既不能证明该50万元金钱的性质,也不能证明该金钱被债务人XL运用,更不能证明该金钱与2014年4月12日XL签字的告贷欠据有关。所以被告方以为原告转账给ZXL的50万元金钱与本案审理的XL告贷无任何联络,原告硬将同ZXL的事务来往与本案审理的XL告贷联络在一起,无现实依据和法令依据。
3、依照日常生活经验,向特定的银行账户转账付出金额为50万元的巨额金钱,应当有合同相对人的书面授权文件。本案原告在没有任何书面授权文件的情况下,就草率的将一笔巨额资金50万元转入一个来历不明的个人账户,这即不符合情理,也不符合日常的买卖规则及买卖习气。
四、关于本案举证责任的分配。
民间假贷合同具有实践性合同特征,出借人行使债权人请求权要求告贷人归还告贷的,应当对是否构成假贷合意、假贷内容以及是否已将金钱交交给告贷人等现实承当举证责任。本案XL签字的“告贷欠据”仅仅是假贷两边开始构成假贷合意的凭据,不能凭仗一张“告贷欠据”就推定假贷现实已实践发作。本案在被告对假贷现实未实践发作提出了抗辩的情况下,原告向法庭提交的悉数依据无法证明告贷已实践发放,从依据的视点剖析,原告应承当举证不能的法令结果。
归纳以上,署理人以为,本案原告向ZXL账户转款与XL告贷两者之间无任何联络,原告并没有将50万元金钱实践付出给XL,所以本案XL告贷的现实不能成立,做为担保人不该承当任何法令责任。
以上署理定见请合议庭参阅。
署理人
归纳上面的介绍,民间假贷担保案子署理词有相应的格局。信任我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民间假贷担保案子署理词的法令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令问题,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
民间假贷担保案子署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署理人承受本案被告的托付,依法出庭参与诉讼,现宣布署理定见如下:
一、XXX没有向原告供给银行帐户让原告打款。
依据本案的庭审,原告出示 的手机号码向原告运用的手机发送短信,让原告向ZXL工商银行帐户打款50万。1、庭审后,经被告方屡次拨打,该手机号码显现为空号,所谓的空号也便是无人运用的手机号码,无人运用的手机号码天然没有机主,底子不会宣布手机短信。2、关于该手机号码被告既未听说过,也从未运用过,更没有发过所谓的短信让原告向指定帐户打款。关于手机号码以及所谓的短信,被告毫不知情,原告以为被告用此手机号码发过短信纯属无稽之谈。
二、原告当庭出示的所谓的录音依据不能做为确定案子现实的依据。
1、手机通话录音必须有手机通话记录清单相佐证,原告只提交了所谓的手机录音,而无相应的手机通话记录来证明两边在录音的时刻点发作了实践通话的现实,被告以为原告提交的上述录音依据不能扫除假造的可能性,是不真实的,不能作为确定案子现实的依据。2、通话录音中没有说到告贷人是否是XL(没有提XL的姓名),也没有说到告贷的金额,更没有说到告贷的时刻,仅从录音内容判别,底子无法承认“对话两边”在通话录音中的陈说与本案审理的XL告贷有直接的联络。
三、原告诉称的2014年4月2日向ZXL工行帐户转款与本案审理的XL告贷担保无任何联络。
1、2014年4月12日XL签字的告贷欠据清楚的显现:“作为告贷人今借到XXF的告贷”,而告贷欠据上显现的“告贷时刻”是2014年4月12日,所以告贷欠据上的“今借到”只能理解为今日借到,所指的时刻具有唯一性,告贷的时刻只能2014年4月12日,该时刻与原告诉称的2014年4月2日转款相对立。
2、依据原告当庭陈说,原告于2014年4月2日将50万元金钱转给了ZXL。被告方以为,原告将金钱转入ZXL账户只能证明原告与ZXL之间存在某种法令关系,原告向ZXL银行帐户转款50万元,该金钱的性质是什么呢?金钱是货款、是维修费、仍是其它性质的金钱不得而知。从庭审原告所举依据来看,原告既不能证明该50万元金钱的性质,也不能证明该金钱被债务人XL运用,更不能证明该金钱与2014年4月12日XL签字的告贷欠据有关。所以被告方以为原告转账给ZXL的50万元金钱与本案审理的XL告贷无任何联络,原告硬将同ZXL的事务来往与本案审理的XL告贷联络在一起,无现实依据和法令依据。
3、依照日常生活经验,向特定的银行账户转账付出金额为50万元的巨额金钱,应当有合同相对人的书面授权文件。本案原告在没有任何书面授权文件的情况下,就草率的将一笔巨额资金50万元转入一个来历不明的个人账户,这即不符合情理,也不符合日常的买卖规则及买卖习气。
四、关于本案举证责任的分配。
民间假贷合同具有实践性合同特征,出借人行使债权人请求权要求告贷人归还告贷的,应当对是否构成假贷合意、假贷内容以及是否已将金钱交交给告贷人等现实承当举证责任。本案XL签字的“告贷欠据”仅仅是假贷两边开始构成假贷合意的凭据,不能凭仗一张“告贷欠据”就推定假贷现实已实践发作。本案在被告对假贷现实未实践发作提出了抗辩的情况下,原告向法庭提交的悉数依据无法证明告贷已实践发放,从依据的视点剖析,原告应承当举证不能的法令结果。
归纳以上,署理人以为,本案原告向ZXL账户转款与XL告贷两者之间无任何联络,原告并没有将50万元金钱实践付出给XL,所以本案XL告贷的现实不能成立,做为担保人不该承当任何法令责任。
以上署理定见请合议庭参阅。
署理人
归纳上面的介绍,民间假贷担保案子署理词有相应的格局。信任我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民间假贷担保案子署理词的法令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令问题,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