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如何办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1 12:521、从现在起争取用两年时间使我市工伤保险根本掩盖本市内与各类企业和有雇工的工商户构成劳作联系的农民工,特别煤矿、非煤矿山、修建等高危险企业及其农民工较会集的企业,应先期掩盖。
2、用人单位在我市注册的,应在我市参与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在外地注册,在本市出产经营活动期间,假如已在注册地参与工伤保险的,需提交参与工伤保险的相关证明报出产经营地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存案;未在注册地参与工伤保险的,应及时在我市参与工伤保险。
3、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处理参与工伤保险手续时,要据实报送人员名册,如有变化须在1个工作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组织申报变化人员名单。煤矿、非矿山企业按遵市劳社局[2006]31号文件履行。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含改、扩建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工伤保险费用在工程总预算造价中独自列项,并作为专用金钱在开工前一次性拨交给建设项目总承揽企业或直接发包的专业承揽企业。建设项目总承揽单位担任牵头做好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各项工作,施行实名制办理,照实上报农民工人员信息。
4、缴费规范:修建施工企业以工程项目合同价额(含追加合同价额,下同)的20%确认缴费基数,依据企业的不同类别交纳工伤保险费。缴费费率分别为:撤除工程1.4%;土木工程、修建、市政道路桥梁工程1.2%;线路管道装置工程、设备装置工程、装饰装饰工程1.0%,综合性修建工程1.3%。
5、缴费办法:按工程合同所定期限,由企业依照施工进度按月交纳或在工程开工前一次性交纳工伤保险费。按工程开工前一次性交纳工伤保险费的,修建施工企业由于某种原因形成工程项目未能按工程合同所定期限竣工,修建施工企业在该工程项目未施工期间,应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组织通报,一起洽谈处理办法,不然,超越合同期限的工程项目,企业有必要依照施工进度按月足额交纳工伤保险费。若未按规则足额交纳工伤保险,在此期间发作的工伤(亡)事端,工伤保险经办组织不予付出工伤保险待遇,由企业自付。本办法施行前,工程项目已开工的,按工程项目合同价款和总施工期限的剩下月数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