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要如何办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2 15:30处理时限:
每月1—20日受理,每个受理岗位1—3个工作日办结。
处理条件:
员工遭到事端损伤或患工作病后,用人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用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当地社保组织陈述。
1、工伤保险待遇审批表或工伤保险一次性待遇审批表或工残员工定时待遇发放表。
2、工伤确定决定书(原件)。
3、劳作判定定论书原件(已提出劳作能力判定的)。
4、医疗费(恢复费)原始发票、医疗费用清单、医疗确诊证明书和出院小结、辅佐用具发票(应注明产地、类型等)。
5当事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复印件一份,近期相片一张。
6、员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参保人员花名册(增员花名册、减员分解表)及复印件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7、旧伤复发申请表或异地医治审报表或辅佐用具申请表或恢复医治申请表或转诊转院审批表等。
8、有工残员工伤残等级发生变化的:①劳作能力判定复查定论通知书。②工伤保险等级改变审批表。
9、需工伤保险待遇调整的:①工残员工定时待遇调整审批表。②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审批表。
10、有损失享用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工残员工或供养亲属停发待遇申报表。
11、交通事端需附:①道路交通事端责任确定书。②交通事端损害赔偿调解书或有关定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