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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将土地使用权重复抵押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0 09:57

土地使用权是十分重要的一种产业权力,依据我国法令的规则,土地使用权是能够进行典当的,土地典当是获得银行借款的重要方法之一,而典当土地需求处理挂号,那么能将土地使用权重复典当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能将土地使用权重复典当吗
依据现行相关法令规则,重复典当,是指债务人以同一典当物别离向数个债务人为典当行为,致使该典当物上有多个典当权担负的典当方法。担保法第三十五条规则:“典当人所担保的债务不得超出其典当物的价值。产业典当后,该产业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务余额部分,能够再次典当,但不得超出余额部”,因而你所说的景象,只需前一次担保的债务小于典当物价值,能够在余额范围内,再次典当。
对本条的规则,理解为两层寓意:首要,本条以明示方法必定了重复典当准则,即答应债务人就同一典当物别离向多个债务人进行典当。其次,本条对典当物价值与被担保债务数额之联络作了约束,只允许典当物价值大于被担保债务数额,产业现已典当的,也只允许就价值大于被担保债务部分树立重复典当。
所以从我国法令来看,土地使用权已典当了,地上在建工程典当是能够处理的。首要,《物权法》并不制止重复典当。并且废止了《担保法》制止超量典当的规则,因而即使土地使用权典当后又处理在建工程典当,超过了典当产业的价值,在建工程典当也是有用的。其次,《物权法》第200条规则“:建造用地使用权典当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典当产业。该建造用地使用权完成典当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造用地使用权一起处置,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典当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二、土地使用权重复典当带来的损害
重复典当虽然能满意现代工商企业对充沛完成典当物价值和融资功用的激烈希望,可详细到土地使用权的典当问题时,它的确存在着许多坏处,首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加大典当权人买卖危险,损害其利益,典当物的价值越低,典当权人的危险相应添加。在典当权人彻底不知情的局势下进行典当行为,就会加大其买卖危险,损害其利益,对典当权人是十分不公平的。
(二)无法确保后位典当权人的合法权力,我国法令规则,先设定典当权的债务享有优先权,此刻典当权的位序联络即数个典当权完成的先后顺序问题尤为重要。在实际生活中,会存在着一种现象便是后位典当而债务履行期却早于前位典当的债务对立联络,而目前我国相关部分对此种现象较多采纳躲避的情绪,因而,关于后位典当债务人的利益就很难去加以保护和完成了。
(三)要挟各方利益,损害社会安定,典当人可能会使用重复典当土地使用权来进行诈骗,在不奉告典当权人实在情况下,以同块土地同一价值骗得借款或进行买卖。当到期需偿还债务时,一块土地的价值底子无法满意多个典当权人的典当数额,终究就会使得典当权成为言而无信,形成国家、团体或别人产业蒙受损失;假如其间还向银行进行了典当,导致银行借款难以回收,将会变成更严峻的结果,乃至打乱社会经济秩序。
三、避免土地使用权重复典当应采纳的方法
(一)严厉标准土地使用权典当挂号
要从各方面完善我国的典当准则,有必要树立齐备的典当挂号准则,只要赋予典当权以公示性与公信力,才干的确合理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土地使用权典当时,必定要到土地管理部分处理土地他项权力挂号,典当挂号是典当合同收效和典当权人获得典当权的必要条件,土地使用权典当是一种权力典当,并不搬运对典当物的占有,所以,其权力现状的变化以及权力搬运都只能经过土地挂号来承认和完成。一起,土地典当后应及时到土地管理部分处理土地使用权改变挂号,由于有了完善的挂号准则,债务人在进行土地使用权挂号时,能够先到有关挂号机关查阅挂号材料,了解该土地是否已作了典当,这就能从底子上有用地防治歹意重复典当事情的发作。
(二)房产和土地挂号机关和谐工作
在处理土地使用权典当挂号时,应遵从房产和土地使用权挂号机关共同的准则,应由房产和土地两个主管部分别离挂号,即在法令上清晰房地产典当挂号主管部分是房产管理部分和土地管理部分。详细做到:一是典当当事人在处理典当挂号时,实施“一次典当,两家挂号”的方法,加强两个部分的和谐与交流;二是土地、房产部分应树立比较健全的典当公示咨询准则、典当挂号产权产籍档案管理准则、法院查对挂号准则、土地价格争议和价格评价准则,以避免处理典当时呈现重复典当的现象。
(三)树立土地使用权典当服务机构
政府部分应树立相关土地买卖信息网络,及时挂号聚集可用作典当土地的数量、区位、价格等信息材料,定时揭露对外发布土地资源的信息,承受土地供求两边的咨询,交流商场供需两边的彼此联络。这样,不只能够进步土地典当买卖的成功率,并且能够公示土地使用权典当的现实,然后保证了买卖安全,保护了典当权人的合法权力,这样债务人也就很难把现已典当的土地再次进行重复典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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