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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1 13:21
国家质量监督查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发布现行有用规范性文件和
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布告》(2014年70号)
为全面建造法治质检,提高质检体系依法行政的水平,依照《国家质量监督查验检疫总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25号)的要求,质检总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整理。本次共整理规范性文件1024件。整理成果:到2013年12月底,质检总局现行有用规范性文件816件,决议废止规范性文件69件,还有3件联合发文(其他部委为牵头部分)已废止。现予以发布,决议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废止。
国家认监委、规范委和我国纤维查验局报送质检总局存案有用规范性文件136件。
食物安全监管功能现已划归食物药品监管总局,因为功能划转作业没有彻底完毕,相关规范性文件的移送作业正在进行。
依法拟定并发布的规程和行政管理中的目录,依照质检总局令第125号规则不列入有用规范性文件目录,依法履行。
附件:1.质检总局现行有用规范性文件目录
2.质检总局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3.国家认监委、规范委和我国纤维查验局报送质检总局存案的有用规范性文件目录
4.触及食物安全监管功能相关规范性文件目录
质检总局
2014年7月2日
有用规范性文件目录(正式行文).xls
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jlgg_12538/zjgg/2014/201407/P02014071532914924947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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