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新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0 20:05城镇员工生育稳妥待遇新政策
参保员工住院时发作的生育稳妥医疗费种定额确认规范为:
天然临产:三级医院2200元,二级医院2000元,一级医院1800元。
人工干预临产:三级医院2800元,二级医院2600元,一级医院2400元。
剖宫产:三级医院5000元,二级医院4500元,一级医院4000元。多胞胎每添加一胎,定额规范在以上临产方法的基础上添加600元。
生育补贴规范及产假规则:
凡按0.5%份额交纳的行政机关、全额及差额事业单位女员工产假期间,不享用生育补贴,用人单位照发薪酬和福利待遇。凡按0.9%份额缴费的各类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参保员工,度假期间享用生育补贴待遇。
女员工产假期间的生育补贴,依照地点用人单位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计发。正常生育的,产假90天,难产的添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添加产假15天;契合晚育规则的添加产假30天;持有独生子女爸爸妈妈荣耀证的,产假可延长至半年。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应当依据医院医务部分的定见,给予15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流产一起施行节育手术的,在以上规则基础上添加15天产假。产后放置宫内节育器,按产假另加2天;产后结扎输卵管,按产假另加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