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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征地付款协议书签订注意事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6 04:38
假如暂时征用别人土地的,应当给予必定补偿。需求与被征地人洽谈,然后两边签定付款协议书,约好权力义务。那么,暂时征地付款协议书签定注意事项是怎样的呢?今日,听讼网征地拆迁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暂时占地是指:建造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求暂时运用国有土地或许农人团体所有的土地,暂时运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越二年。咨询中所说的便是暂时占地。《农村土地承揽法》第十六条规则:“承揽方享有下列权力:(一)依法享有承揽地运用、收益和土地承揽经营权流通的权力,有权自主安排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二)承揽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取得相应的补偿”
(一)检查对方当事人的签约主体资格
1、对出借土地一方,承借方应检查其是否具有相关土地的所有权或运用权,是否持有《国有土地运用证》或《团体土地所有证》,拟承借的土地是否在有关证书载明的土地四至规模之内。
2、对承借土地一方,出借方应查验其营业执照,检查其是否为工程项目的建造单位,其用地是否已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用地数量和期限的请求并得到同意。
(二)协商并确认合同的商业条款出借方应就承借方建造项目的合法性、建造工期等基本状况作必要的了解和查询,并与承借方执行暂时用地的土地用处、运用期限、土地运用费数额及付出方法等悉数事宜。
(三)签定《暂时用地合同》具有签约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就暂时用地的各项条件达到共同后,应签署《暂时征地付款协议书合同》,清晰各自的权力义务。合同首要条款应当包含:
1、合同两边当事人称号、居处
2、暂时用地的数量及方位
3、暂时用地的用处
4、暂时用地的期限
5、土地运用费数额及付出方法
6、偿还土地时土地应恢復的状况
对承借土地一方,出借方应查验其营业执照,检查其是否为工程项目的建造单位,其用地是否已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用地数量和期限的请求并得到同意。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欢迎直接联络听讼网征地拆迁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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