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计算新方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4 14:42新方法: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管帐用新方法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该企业2006年1月将其开发的写字楼一幢出售,共获得收入3800万元。企业为开发该项目付出土地出让金600万元,房地产开发本金为1400万元,专门为开发该项目付出的借款利息120万元。为转让该项目应当交纳营业税、城市保护建造税、教育费附加及印花税合计210.9万元。当地政府规则,企业能够按土地出让费、房地产开发本钱之和的5%核算扣除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别的,税法规则,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能够按土地出让费和房地产开发本钱之和的20%加计扣除。则其应纳税额为:
扣除项目金额=600 1400 120 210.9 (600 1400)×5% (600 1400)×20%=2830.9(万元)
增值额=3800-2830.9=969.1(万元)
增值额占扣除项目份额=969.1÷2830.9=34.23%
应纳税额=969.1万元×30%=290.73万元
现有方法:
据开发商泄漏,南京现在对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选用的预征制,税率是销售额的1%。上述的开发商,假如按照南京现有的方法,预纳税额=3800万元×1%=38万元。
定论:
从上面能够看出,不同的方法,税额的距离到达252.73万。而不少房地产项目,销售额是远远高出3800万的,赢利也是高出上述数据的。也便是,本钱或许添加几百万乃至几千万。
什么是土地增值税?
答:土地增值税是以纳税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所获得的增值额为纳税目标,按照规则税率征收的一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