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与其他暴力行为相比较主要特征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8 02:38
阻止家庭暴力 家庭成员施行家庭暴力的法律责任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伤、绑缚、摧残、强行约束人身自由或许其他手法,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力等方面形成必定损伤结果的行为。家庭暴力包含发作在夫妻之间、爸爸妈妈子女之间及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被施暴的目标往往是家庭中的弱者,主要是妇女、儿童和白叟。
家庭暴力与其他暴力行为相比较,主要特征有:
(1)施暴者与受害人之间存在特定的亲属身份联系,如爱人、爸爸妈妈子女、兄弟姐妹、祖孙等。
(2)暴力场所的特定性,家庭暴力发作在家庭共同生活联系中,以家庭内为行为场所,因此具有必定的隐蔽性。
(3)损害的客体集中于身体、精力、性三个方面的人身权力,即家庭成员的生命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婚姻自由权、性自主权以及人格尊严等权力。
(4)片面上的成心性。即施暴者施行暴力行为,片面上存在清晰的目的性和成心性;过错行为不构成家庭暴力。
(5)在行为方法上,家庭暴力表现为活跃的作为,如殴伤、损伤、绑缚、禁锢、强奸等暴力行为,或许以暴力进行恫吓、要挟、强逼。
修正后的婚姻法不光明令阻止家庭暴力,并且规则了一系列法律责任和救助办法:
(1)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有权提出恳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止、调停。对正在施行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恳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止;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阻止。
(2)施行家庭暴力,受害人提出恳求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分的法律规则予以行政处分。
(3)夫妻一方施行家庭暴力,另一方要求离婚的,调停无效,应准予离婚。
(4)因施行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恳求损害赔偿。
(5)对施行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能够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则,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办,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伤、绑缚、摧残、强行约束人身自由或许其他手法,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力等方面形成必定损伤结果的行为。家庭暴力包含发作在夫妻之间、爸爸妈妈子女之间及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被施暴的目标往往是家庭中的弱者,主要是妇女、儿童和白叟。
家庭暴力与其他暴力行为相比较,主要特征有:
(1)施暴者与受害人之间存在特定的亲属身份联系,如爱人、爸爸妈妈子女、兄弟姐妹、祖孙等。
(2)暴力场所的特定性,家庭暴力发作在家庭共同生活联系中,以家庭内为行为场所,因此具有必定的隐蔽性。
(3)损害的客体集中于身体、精力、性三个方面的人身权力,即家庭成员的生命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婚姻自由权、性自主权以及人格尊严等权力。
(4)片面上的成心性。即施暴者施行暴力行为,片面上存在清晰的目的性和成心性;过错行为不构成家庭暴力。
(5)在行为方法上,家庭暴力表现为活跃的作为,如殴伤、损伤、绑缚、禁锢、强奸等暴力行为,或许以暴力进行恫吓、要挟、强逼。
修正后的婚姻法不光明令阻止家庭暴力,并且规则了一系列法律责任和救助办法:
(1)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有权提出恳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止、调停。对正在施行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恳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止;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阻止。
(2)施行家庭暴力,受害人提出恳求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分的法律规则予以行政处分。
(3)夫妻一方施行家庭暴力,另一方要求离婚的,调停无效,应准予离婚。
(4)因施行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恳求损害赔偿。
(5)对施行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能够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则,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办,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