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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2 18:01
保管合同的建立条件以及效果等诸多方面都与一般的合同有较大的差异。保管合同不触及买卖或许事务等方面,仅仅只是作为一种物品保管约好的文书。在合同实行中,物品的所属权力不会发作任何改动,仅仅只是被保管起来罢了。接下来,就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来看看吧。
保管合同首要特征
1、保管合同是供给劳务的合同。保管合同以物的保管为意图,保管人为寄存人供给的是保管服务。保管合同的实行,仅搬运保管物的占有,而对保管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产生影响。
2、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就保管合同而言,仅有当事人两边意思表明共同,合同还不能建立,还必须有寄存人将保管物交给给保管人的现实,《合同法》[2]第367条规则:“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给时建立,但当事人还有约好的在外。”
3、保管合同既可所以单务、无偿、不要式合同,也可所以双务、有偿、要式合同。
4、保管合同以标的物交给保管人为建立要件,但保管合同不以保管人获得物品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搬运。
保管合同品种
一般咱们能够将保管合同分为一般保管合同与特别保管合同,一起特别保管合同又包含消费保管合同与法定保管合同。
一般保管合同便是在一般情况下的保管合同,即寄存人依据其与保管人的约好而将其特定物保管于保管人处,并于合同停止时取回保管物的合同。
消费保管合同又称不规则保管合同、品种物保管合同,是指保管物为品种物,当事人两边约好保管人获得保管物的所有权,而仅负以相同品种、质量、数量的物返还寄存人的职责的合同。
与一般保管合同相比较,消费保管合同以下3个特色:
榜首,保管物为品种物,而且一般是钱银或许其他可代替物;
第二,保管物的使用权按照约好搬运于保管人,保管人能够在保管期内对保管物加以使用;
第三,保管人返还保管物时,能够用相同质量、品种、数量的物品代替。
法定保管合同是指按照法律规则,直接建立的保管合同。当事人之间只需具有法定条件,就构成保管合同联系,不需要当事人另行约好。法定保管合同的保管人一般是旅馆、餐饮店、澡堂和法定的经营者,寄存人则是顾客。
法定保管合同的规则,首要在于维护作为顾客的顾客的利益,进步相关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在法定保管合同中,保管人负有当然的保管职责。只需带着的物品在保管人处毁损灭失,不管其是否交给保管,也不管保管人有无差错,保管人均应负损害补偿职责。但关于顾客带着的贵重物品,如顾客未予声明且未交给保管人保管的,保管人可不负补偿职责。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收拾有关材料。综上所述,保管合同的建立并不需要进行签订合同等杂乱的程序,而是作为一位行为只需满意合同构成要件,保管合同就会建立。即保管合同本质上也是服务合同的一品种型。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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