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契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6 10:21方单分为白契和红契两种。生意两边未经官府验证而缔结的契据叫做草契或白契。立契后,经官府验证并交税,由官府为其处理过户过税的手续之后在白契上张贴由官方排版一致印刷的契尾,铃盖县州府衙的官方大印,规正三寸许,方制,篆体,赤色赫然,便成了官契,或许也叫做红契。
清朝方单价值
清朝时的方单,一般为三联或两联,一式三份,为卖者买者和保人,三联是指,从右到左分三部分,右首为当地最基本行政机构,如村长,里长或保长,出具的请求,中心部分便是生意两边生意的土地,或房产,方位,原因,价格等信息,左首为上级行政部门的指示,清朝时有遵从乾隆年某条律法作出的决议。左中右三部分之间有其时的官印,如到民国时期,又通过民国判定,交的印花税上面也应该有,这仅仅简介清朝时的方单,商场价值不是很大,从几十到几百不等,要看品像,并且存世量太多,所以价格不高,可是如果是民国时,共产党解放区的方单那价格就高很多了,如苏,鲁,豫,皖,晋察冀边区等的方单,这些是出资的方向。
那么方单和房产证有何差异?
首要,“契”字的意义是刻划记载的意思,古人把两边生意的成果,恐怕没有持久的依据而缔结合约的书面依据,称为“契约”。“方单”是针对土地生意而缔结的书面依据。但是,我国现在土地所有制,即:国家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两种土地所有准则,两级的土地运用人均没有权利建议出卖土地,经同意,土地运用者只要运用权,运用权只要经同意特定人运用,任何人均不得私自建议出卖,所以也就没有方单一项。
房产证是土地上房子建筑物的产权证明,其房产证是房子产业所有者持有的证明。《物权法》 第九条 不动产品权的建立、改变、转让和消除,经依法挂号,发作效能;未经挂号,不发作效能,但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因而,房产证在改变或许转让有必要依法处理挂号。以上是方单和房产证的差异。而现在,房产证将逐步被不动产证所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