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调整生育保险有哪些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7 20:12兰州市生育稳妥方针将有一些新调整。12月23日,从兰州市人社局得悉,此次首要是对参保时限和生育补贴计发规范做出调整,包含参与生育稳妥的人员在接连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开端享用生育稳妥待遇,缴费不满6个月的不得享用生育稳妥待遇等细节。新方针将从下一年2月1日起履行。
按现在兰州市履行的生育稳妥方针规定,生育稳妥费由用人单位依照悉数员工上年度缴费薪酬总额的0。7%交纳,员工个人不交纳生育稳妥费;生育稳妥本月参保,次月即可开端享用。此次将“本月参保,次月享用”调整为:参与生育稳妥的人员在接连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开端享用生育稳妥待遇,缴费不满6个月的不得享用生育稳妥待遇。
兰州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在实践中,依照“本月参保,次月享用”的方针,有一些企业在员工临产前一个月才“突击”处理参保,交纳一个月稳妥费就可使员工在出产时享用到各项待遇。“这次设定6个月的‘等候期’,首要是为了保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保证生育稳妥基金的安全,使生育稳妥方针愈加规范。”
在此基础上,此次还对生育补贴计发规范做出了调整。生育补贴是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脱离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此次调整后的生育补贴发放规范由按本来的自己出产当月交纳的薪酬为基数核算,调整为按自己生育前12个月的均匀缴费薪酬基数核算,缴费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实践缴费月数的均匀薪酬基数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