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办理质押贷款的权利凭证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7 23:51银行借款产品中除了典当借款外,还有一种借款叫做质押借款。能够处理质押的权力凭据包含整存整取、存本取息、大额可转让存单(记名)等人民币定时储蓄存单、外币定时储蓄存单、凭据式国债、稳妥单以及依法可质押的其它品种的权力凭据。哪些权力凭据能够请求处理质押借款?接下来,由听讼网小编为我们具体介绍。
以下权力凭据能够请求处理质押借款:
1.银行受理本行或人民银行同意答应开办储蓄事务的各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和邮政储蓄机构开出的同城未到期的定时储蓄存单质押借款。
2.如以外币权力凭据处理质押借款的,外币按当日的外汇(钞)买入价折成人民币核算,在考虑汇率危险的情况下适度把握借款额度。
3.凭据式国债是指1999年后(含1999年)财政部发行的国债,借款人以此处理质押时,向原认购国债银行提出请求。
4.稳妥单是指具有现金价值并能随时变现的人寿稳妥单。以人寿保单出质的,出具保单的稳妥公司应与银行分行签定保单质押协作协议,清晰核押、止付和划款等事项,不然不得处理。
经过听讼网小编的介绍,信任我们关于能够处理质押借款的权力凭据也有了必定的了解了,期望小编的介绍能够给我们带来一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