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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中委托人的主要义务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0 09:53
居间合同中托付人的首要责任
1.付出居间酬劳的责任。居间人促进合同建立的,托付人应当依照约好付出酬劳。未缔结合同的,托付人可以回绝付出酬劳。因居间人供给缔结合同的前言服务而促进合同建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均匀担负居问人的酬劳。
2.偿付费用的责任。居间人未促进合同建立的,不得要求付出酬劳,但可以要求托付人付出从事居间活动开销的费用。
修改本段缔结居间合同应当留意的问题
(1)托付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所托付居间从事的活动内容,包含品种、规模和要到达的要求,给付酬金的数额、方法和时刻。
(2)居间人应当照实向托付人阐明自己可以做到什么程度、需求什么条件完结托付人的托付事项。
(3)合同中应当订明违约责任条款。居间人不尽职守而给托付人形成丢失的,应当承当违约责任,并补偿托付人的丢失。居间人对所供给的信息、成交的时机负有保密的责任。
(4)居间合同的主体具有特别性。法令和法规应当对居间人的资历作出约束,要求居间人具有相应的常识、才能和从业条件,并规则国家机关、领导干部等有特别职权的人不得作为居间人从事居间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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