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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住满5年可以买卖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4 13:05

现在,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状况处理:一种是现已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没有住满5年的。这是以购房家庭获得契税完税凭据的时刻或经济适用住宅房子所有权证的发证时刻为准的。
一、现已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关于现已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能够按照现在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子成交额的10%补交归纳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宅的,需凭契税完税凭据、房子所有权证、住宅转让合平等证件到房子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子管理局处理买卖、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价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核算,补交34200元的归纳地价款。
提示: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宅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宅和其他保证性质的住宅。
二、没有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关于没有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因为政策规定则不答应按市场价格出售。因而,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而且只能出售给契合经济适用住宅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分收买。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供给原住宅买卖合同、住宅转让合平等证件。若出售家庭契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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