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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裁员还能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9 12:44
关于职场人来说最不肯看到公司关闭,可是有时候遇到公司关闭要解聘裁人,但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关于这种状况公司破产裁人还能要求付出经济补偿金吗?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作业的年限核算,每作业满一年付出一个月薪酬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越半年缺乏一年的,付出一个月薪酬,缺乏半年的付出半个月薪酬。以劳动者自己实际薪酬核算.单位免除劳动合同需求提早30日告诉,不然应当付出一个月薪酬作为代告诉金。
相关常识:
依据自2007年6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榜首百一十三条规则:“ 破产产业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款后,依照下列次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员工的薪酬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根本养老保险、根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应当付出给员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则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一般破产债款。破产产业缺乏以清偿同一次序的清偿要求的,依照份额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档管理人员的薪酬依照该企业员工的平均薪酬核算。”所谓共益债款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恳求后发作的下列债款:因管理人或许债款人恳求对方当事人实行两边均未实行结束的合同所发生债款;债款人产业受无因管理所发生的债款;因债款人不当得利所发生的债款;为债款人持续经营而应付出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发生的其他债款;管理人或许相关人员履行职务致人危害所发生的债款;债款人产业致人危害所发生的债款。
第五十九条 依法申报债款的债款人为债款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与债款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款没有确认的债款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暂时确认债款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对债款人的特定产业享有担保权的债款人,未抛弃优先受偿权力的,关于本法第六十一条榜首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则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债款人能够托付代理人到会债款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到会债款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许债款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款人的授权托付书。债款人会议应当有债款人的员工和工会的代表参与,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第六十七条 债款人会议能够决议建立债款人委员会。债款人委员会由债款人会议选任的债款人代表和一名债款人的员工代表或许工会代表组成。债款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越九人。
因而,因为公司关闭导致裁人您能够拿着合法的劳动合同到相关部分进行申述,使用法令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如果您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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