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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国有资产需要进行评估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3 21:31
财物评价是对财物进行评议评价,国有财物评价便是对国家所有的财物进行评议评价。那么,哪些国有财物需求进行评价?这是很多人都不清楚的问题。为了回答这个问题,下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国有财物占有单位(以下简称占有单位)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进行财物评价:
(1)财物拍卖、转让。
财物转让是指国有财物占有单位有偿转让超越百万元或占悉数固定财物原值百分之二十以上的非全体性财物的经济行为。
(2)企业吞并、出售、联营、股份运营。
企业吞并是指一个企业以承当债款、购买、股份化和控股等方式有偿接纳其他企业的产权,使被吞并方损失法人资格或改动法人实体。
企业出售是指独立核算的企业或企业内部的分厂、车间及其它全体性财物的出售。
企业联营是指国内企业、单位之间以固定财物、流动财物、无形财物和其他财物投入组成的各种方式的联合运营。
股份运营是指企业实施股份制,包含法人持股企业、内部员工持股企业,向社会揭露发行股票(不上市)企业和股票上市买卖的企业。
联营、股份运营的企业进行财物评价时,应对联营及合股各方投入的财物进行全面评价。
(3)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许个人开办中外合资运营企业或许中外合作运营企业。
(4)企业清算
企业清算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则,宣告企业破产,并进行清算;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则对改组、兼并、吊销法人资格的企业财物进行的清算;或企业按照合同、契约、协议规则停止经济活动的毕业清算。
(5)按照国家有关规则需求进行财物评价的其他景象。
注:国有财物占有单位包含:
(1)国家机关、戎行、社会团体及其他占有国有财物的社会组织:
(2)公营企业、事业单位;
(3)各种方式的国内联营和股份运营单位;
(4)中外合资、合作运营企业;
(5)占有国有财物的集体所有制单位;
(6)其它占有国有财物的单位。
占有单位有下列景象之一,当事人以为需求的,能够进行财物评价:
(1)财物典当及其他担保。
典当是指国有财物占有单位以本单位的财物作为物质确保进行低押而取得借款的经济行为。
担保是指国有财物占有单位以本单位的财物为其它单位的经济行为担保,并承当连带责任的行为。
(2)企业租借。
企业租凭是指财物占有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在必定期限内,以收取租金的方式,将企业悉数或部分财物的运营使用权转让给其他运营使用者的行为。
(3)需求进行财物评价的其他景象。
注:上述规则能够进行财物评价,是指发作该条款所说的景象时,依据实际状况能够对财物进行评价或许不评价。但归于以下行为有必要进行财物评价:
(1)企业全体财物的租借;
(2)国有财物租借给外商或非公营单位;
(3)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占有的非运营性财物转为运营性财物;
(4)国有财物办理行政主管部分以为应当评价的其他景象。
在进行财物评价时须恪守真实性、科学性、可行性准则。假如你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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