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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赃罪刑法修改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9 04:21
构成窝赃、销赃罪包含四种行为:
其间窝藏是指将赃物躲藏起来,不让别人发现或许替违法人保存赃物,使司法机关不能获取;
搬运是指将赃物搬运到他处,以使侦办机关不能抄获;
收买是指以出卖为意图收买赃物,个人为自己运用而买赃的不构成违法;
代为出售是指代违法人将赃物卖出的行为。只需明知是违法所得的资产,又施行了窝藏、搬运、收买、代为出售四种行为中任何一种的,就构成违法。按照刑法的规则,构成窝赃、销赃罪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或许单处罚金。
《刑法》第六次修正案规则窝赃、销赃罪由本来最高刑期三年变为七年。
修正案:十九、将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修改为:“明知是违法所得及其发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搬运、收买、代为出售或许以其他办法粉饰、隐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或许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间“情节严重的”是指案子涉及到偷盗、掠夺、欺诈、争夺的机动车五辆以上或许价值总额到达五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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