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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超过限额能要求双倍返还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2 19:25
在签定合同过程中,为了避免对方悔约,有时会在合同中约好相应的定金,那么定金超越限额能要求双倍返还吗,关于定金上限金额是多少的法律规则有哪些呢?下面,为听讼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定金上限金额是多少的法律知识,供我们学习参阅。
定金是指当事人两边为了确保债款的实行,约好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交给对方定数额的钱银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好,但不得超越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要选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好交给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践交给定金之日收效。债款人实行债款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散或许回收。给付定金的方不实行约好债款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实行约好的债款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一、定金有没有上限规则
2007年6月,A公司与王先生签定加盟合同书,约好A公司授权王先生作为A公司在某省某市出售某清水的加盟商,A公司收取王先生加盟服务费9.6万元,A公司收到王先生加盟服务费后20天左右发货,交货地址为王先生所在地。自合同签定之日,王先生首付定金9万元,A公司为王先生定作设备,余款6000元在A公司装置人员上门时由王先生付清。
合同签定后,王先生给付A公司定金9万元,但A公司未依约实行合同。王先生诉至法院,恳求判令双倍返还定金18万元,及免除加盟合同。
终究,法院判定A公司双倍返还定金3.84万元及预付款5.16万元,并免除了两边的加盟合同。
二、定金超越限额能要求双倍返还吗
本案中的定金为违约好金,即该定金是作为违约的补偿。交给定金后,交给定金的一方如不实行合同,则收受定金的一方没收其定金而不予返还;收受定金的一方如不实行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根据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则,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越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越合同标的额20%的部分无效。
在本案中,超越加盟合同标的额20%的部分(即5.16万元)无效,不能适用定金罚则。但超越部分,能够看作给付该金钱的一方给另一方的预付款,假如合同不成立,能够要求返还该部分金钱。故法院判定A公司返还王先生预付款5.16万元及双倍返还定金3.84万元。
归纳上面的介绍,关于定金,合同法有相应的规则,有必定的上限。信任我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定金上限金额是多少的法律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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