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就可以强制拆迁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9 03:36
在我国对修建物进行兴修的,是需求契合城乡规划法规则的,假如违背城乡规划法,未进行报建的,兴修的修建物一般是归于违法的修建,那么对违章的修建就能不能强制拆迁的?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违章修建就能够强制拆迁吗
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则,违法的修建假如被责令自行撤除而当事人未撤除的,相关部分是能够依法对违章修建进行强制撤除的。
相关法令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获得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许未依照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则进行建造的,由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分责令中止建造;尚可采纳改正办法消除对规划施行的影响的,期限改正,处建造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纳改正办法消除影响的,期限撤除,不能撤除的,没收什物或许违法收入,能够并处建造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获得村庄建造规划许可证或许未依照村庄建造规划许可证的规则进行建造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中止建造、期限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能够撤除。
第六十六条 建造单位或许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点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分责令期限撤除,能够并处暂时建造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同意进行暂时建造的;
(二)未依照同意内容进行暂时建造的;
(三)暂时修建物、构筑物逾越同意期限不撤除的。
第六十七条 建造单位未在建造工程竣工检验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分报送有关竣工检验材料的,由地点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分责令期限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分作出责令中止建造或许期限撤除的决议后,当事人不中止建造或许逾期不撤除的,建造工程地点地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能够责成有关部分采纳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撤除等办法。
二、强拆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行政判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许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子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顿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请求,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分判决。只要经行政判决后,当事人仍不满足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施行判决的房子拆迁管理部分是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房子拆迁管理部分,房子拆迁管理部分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判决。判决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作出。
2、对判决不服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许与行政判决有法令上利害联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安排对判决不服的,都能够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述。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则,对行政判决的现实确定、行政程序、法令适用、有无逾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等进行全面合法性检查。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经行政机关判决,仅就房子补偿、安顿等问题,能够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子拆迁、补偿、安顿等案子问题的批复》的相关规则,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许两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判决,仅就房子补偿、安顿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子受理。
拆迁补偿安顿协议是约好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责任联系的合同,依法建立的拆迁补偿安顿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实行协议或许实行协议不契合约好的,依照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则,一方当事人能够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当事人承当相应的民事责任。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相关法令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则,违法的修建假如被责令自行撤除而当事人未撤除的,相关部分是能够依法对违章修建进行强制撤除的。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一、违章修建就能够强制拆迁吗
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则,违法的修建假如被责令自行撤除而当事人未撤除的,相关部分是能够依法对违章修建进行强制撤除的。
相关法令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获得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许未依照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则进行建造的,由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分责令中止建造;尚可采纳改正办法消除对规划施行的影响的,期限改正,处建造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纳改正办法消除影响的,期限撤除,不能撤除的,没收什物或许违法收入,能够并处建造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获得村庄建造规划许可证或许未依照村庄建造规划许可证的规则进行建造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中止建造、期限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能够撤除。
第六十六条 建造单位或许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点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分责令期限撤除,能够并处暂时建造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同意进行暂时建造的;
(二)未依照同意内容进行暂时建造的;
(三)暂时修建物、构筑物逾越同意期限不撤除的。
第六十七条 建造单位未在建造工程竣工检验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分报送有关竣工检验材料的,由地点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分责令期限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分作出责令中止建造或许期限撤除的决议后,当事人不中止建造或许逾期不撤除的,建造工程地点地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能够责成有关部分采纳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撤除等办法。
二、强拆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行政判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许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子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顿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请求,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分判决。只要经行政判决后,当事人仍不满足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施行判决的房子拆迁管理部分是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房子拆迁管理部分,房子拆迁管理部分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判决。判决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作出。
2、对判决不服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许与行政判决有法令上利害联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安排对判决不服的,都能够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述。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则,对行政判决的现实确定、行政程序、法令适用、有无逾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等进行全面合法性检查。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经行政机关判决,仅就房子补偿、安顿等问题,能够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子拆迁、补偿、安顿等案子问题的批复》的相关规则,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许两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判决,仅就房子补偿、安顿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子受理。
拆迁补偿安顿协议是约好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责任联系的合同,依法建立的拆迁补偿安顿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实行协议或许实行协议不契合约好的,依照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则,一方当事人能够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当事人承当相应的民事责任。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相关法令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则,违法的修建假如被责令自行撤除而当事人未撤除的,相关部分是能够依法对违章修建进行强制撤除的。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