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之后产生的“后期治疗费”,可以与后续治疗费一并获得支持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7 19:26
伤残判定之后发作的“后期医治费”,能够与后续医治费同时取得支撑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危害补偿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 》第十九条“医疗费的补偿数额,依照一审法庭争辩完结前实践发作的数额确认。器官功用恢复训练所必要的恢复费、恰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医治费,补偿权利人能够待实践发作后另行申述。但依据医疗证明或许判定结论确认必定发作的费用,能够与现已发作的医疗费同时予以补偿”。在该条款中,已清晰受害人在一审法庭争辩完结前确认详细医疗费补偿数额,且判定的后续医治费能够与现已发作的医疗费同时予以补偿。
【案情】
2014年2月3日,黄某因交通事端遭受危害向法院申述保险公司补偿损失。案子审理期间,黄某于2015年1月5日托付判定组织对其伤残等级、后续医治费等进行了判定,同年1月22日得出判定结论:黄某四肢伤残程度判定为四级,大小便失禁伤残程度判定为三级,后续医治费判定为48800元。开庭审理中,黄某向法庭提出要求被告保险公司承当判定后因住院医治发作的住院费用8367.32元,被告保险公司以为该笔费用应作为后续医治费,不该给予理赔。
【不合】
关于伤残判定之后发作的“后期医治费”,能否与后续医治费同时取得支撑,存在两种不同定见:
第一种定见以为:黄某这笔住院费用不能和发作的医疗费一同建议,由于黄某在本次事端中已出院,且判定定见已清晰了黄某的后续医治费,黄某这笔医疗费应包含在判定的后续医治费中,应予以扣除。
第二种定见以为:黄某的这笔费用能够和发作的医疗费一同建议,黄某的医疗费用已实践发作,而后续医治费是需求第2次医治所需求的费用,应作区别对待,保险公司应赔付。
【分析】
小编赞同第二种定见,首要理由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职责法》第十六条“危害别人形成人身危害的,应当补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医治和恢复开销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削减的收入”。该条款已清晰形成人身危害的,所发作的医疗费应当补偿。后续医治费,是指对损害经医治后体征固定而留传功用障碍确需再次医治的或伤情没有恢复需第2次医治所需求的费用。本案中,黄某在判定之后的医治,不是判定定见中因留传功用障碍医治,亦不是判定定见中的恢复医治所需的费用。且发作的医疗费已实践发作,后续医治费是没有发作的费用,应区别对待。
根据上述理由,黄某在托付判定后发作的医疗费与侵权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与判定定见中判定的后续医治费不存在重复,且是在一审争辩完结前提出,应取得法院支撑,由保险公司担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危害补偿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 》第十九条“医疗费的补偿数额,依照一审法庭争辩完结前实践发作的数额确认。器官功用恢复训练所必要的恢复费、恰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医治费,补偿权利人能够待实践发作后另行申述。但依据医疗证明或许判定结论确认必定发作的费用,能够与现已发作的医疗费同时予以补偿”。在该条款中,已清晰受害人在一审法庭争辩完结前确认详细医疗费补偿数额,且判定的后续医治费能够与现已发作的医疗费同时予以补偿。
【案情】
2014年2月3日,黄某因交通事端遭受危害向法院申述保险公司补偿损失。案子审理期间,黄某于2015年1月5日托付判定组织对其伤残等级、后续医治费等进行了判定,同年1月22日得出判定结论:黄某四肢伤残程度判定为四级,大小便失禁伤残程度判定为三级,后续医治费判定为48800元。开庭审理中,黄某向法庭提出要求被告保险公司承当判定后因住院医治发作的住院费用8367.32元,被告保险公司以为该笔费用应作为后续医治费,不该给予理赔。
【不合】
关于伤残判定之后发作的“后期医治费”,能否与后续医治费同时取得支撑,存在两种不同定见:
第一种定见以为:黄某这笔住院费用不能和发作的医疗费一同建议,由于黄某在本次事端中已出院,且判定定见已清晰了黄某的后续医治费,黄某这笔医疗费应包含在判定的后续医治费中,应予以扣除。
第二种定见以为:黄某的这笔费用能够和发作的医疗费一同建议,黄某的医疗费用已实践发作,而后续医治费是需求第2次医治所需求的费用,应作区别对待,保险公司应赔付。
【分析】
小编赞同第二种定见,首要理由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职责法》第十六条“危害别人形成人身危害的,应当补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医治和恢复开销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削减的收入”。该条款已清晰形成人身危害的,所发作的医疗费应当补偿。后续医治费,是指对损害经医治后体征固定而留传功用障碍确需再次医治的或伤情没有恢复需第2次医治所需求的费用。本案中,黄某在判定之后的医治,不是判定定见中因留传功用障碍医治,亦不是判定定见中的恢复医治所需的费用。且发作的医疗费已实践发作,后续医治费是没有发作的费用,应区别对待。
根据上述理由,黄某在托付判定后发作的医疗费与侵权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与判定定见中判定的后续医治费不存在重复,且是在一审争辩完结前提出,应取得法院支撑,由保险公司担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