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行政复议申请书的适用范围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2 11:41
行政复议请求书是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请求时需求提交的法律文书,但不是任何情况下,当事人都能够请求行政复议,提交请求书的,那行政复议请求书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呢?下面咱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行政复议请求书的适用范围: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能够按照本法请求行政复议:依法提交行政复议请求书。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正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不合法资产、责令停产歇业、暂扣或许撤消许可证、暂扣或许撤消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议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约束人身自由或许查封、扣押、冻住产业等行政强制措施决议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改变、间断、吊销的决议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承认土地、矿产、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许使用权的决议不服的;
(五)以为行政机关侵略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以为行政机关改变或许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略其合法权益的;
(七)以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资产、分摊费用或许违法要求实行其他责任的;
(八)以为契合法定条件,请求行政机关颁布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许请求行政机关批阅、挂号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请求行政机关实行维护人身权力、产业权力、受教育权力的法定责任,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实行的;
(十)请求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许最低日子保证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以为行政机关的其他详细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的。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