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协议在离婚时是否有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0 13:55
现在很多人为了防止离婚时因为产业起纠纷,一般都会签定产业协议,这样的协议有用吗?听讼网小编为您回答!
1、产业协议在离婚时有用吗?
(1)两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以及婚前产业的约好,对两边具有约束力,离婚时该约好有用。
(2)能够约好婚前产业归各自全部、一起全部或部分各自全部、部分一起全部。
(3)也能够约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归各自全部、一起全部或部分各自全部、部分一起全部。
(4)约好应当选用书面形式。
2、三类效能受限的婚内产业协议
(1)革除对子女的育婴责任
实际中,有的夫妻在拟定婚内产业协议时,因为其间一方不肯要孩子,就想协议约好谁要孩子谁就承当孩子的全部育婴费用。可是,育婴子女是爸爸妈妈的一项本分,也是爸爸妈妈的法定责任,这种责任不得因任何事由革除。此类约好的效能,不是彻底无效。可是,当许诺全额承当孩子育婴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窘迫,无力单独承当起育婴孩子的重担时,另一方明显负有一起承当的责任。
(2)革除夫妻间搀扶责任
在婚内产业协议中,约好各自产业归各自全部,并不意味着任何一方能够不承当家庭生活开支。关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好,明显应由两边一起承当。更需留意的是,各自产业归各自全部,并不能因此而革除夫妻间的搀扶责任,因一方患病等需求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实行自己的责任。
(3)对外债款由一方承当
婚姻生活中构成的债款,一般会认定为夫妻一起债款,应由夫妻两边一起承当。在婚内产业协议中,能够约好一方对外所负的债款由其自己承当。可是,只要在有依据证明债权人知道夫妻间有此约好时,这类约好才有用。不然,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当连带清偿责任。
3、产业协议有必要公证才有用吗?
(1)公证不是产业协议收效的必经程序;
(2)只要是两边协商一致,自愿达到一致意见即可,但约好应当选用书面形式;
(3)协议中能够有没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见证人,但这也不是协议收效的必经程序。
1、产业协议在离婚时有用吗?
(1)两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以及婚前产业的约好,对两边具有约束力,离婚时该约好有用。
(2)能够约好婚前产业归各自全部、一起全部或部分各自全部、部分一起全部。
(3)也能够约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归各自全部、一起全部或部分各自全部、部分一起全部。
(4)约好应当选用书面形式。
2、三类效能受限的婚内产业协议
(1)革除对子女的育婴责任
实际中,有的夫妻在拟定婚内产业协议时,因为其间一方不肯要孩子,就想协议约好谁要孩子谁就承当孩子的全部育婴费用。可是,育婴子女是爸爸妈妈的一项本分,也是爸爸妈妈的法定责任,这种责任不得因任何事由革除。此类约好的效能,不是彻底无效。可是,当许诺全额承当孩子育婴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窘迫,无力单独承当起育婴孩子的重担时,另一方明显负有一起承当的责任。
(2)革除夫妻间搀扶责任
在婚内产业协议中,约好各自产业归各自全部,并不意味着任何一方能够不承当家庭生活开支。关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好,明显应由两边一起承当。更需留意的是,各自产业归各自全部,并不能因此而革除夫妻间的搀扶责任,因一方患病等需求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实行自己的责任。
(3)对外债款由一方承当
婚姻生活中构成的债款,一般会认定为夫妻一起债款,应由夫妻两边一起承当。在婚内产业协议中,能够约好一方对外所负的债款由其自己承当。可是,只要在有依据证明债权人知道夫妻间有此约好时,这类约好才有用。不然,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当连带清偿责任。
3、产业协议有必要公证才有用吗?
(1)公证不是产业协议收效的必经程序;
(2)只要是两边协商一致,自愿达到一致意见即可,但约好应当选用书面形式;
(3)协议中能够有没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见证人,但这也不是协议收效的必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