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中的保险金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6 21:15人寿稳妥,是稳妥标的为人的生命、健康等的稳妥。投保人与稳妥公司缔结稳妥合同,并按约好交纳稳妥费后,稳妥合同联系建立,稳妥人应在稳妥事端发作时,向获益人付出稳妥金。人寿稳妥合同中,获益人便是依据合同有权收取稳妥金的人,获益人由被稳妥人指定,可所以投保人,也可所以第三人。被稳妥人未指明获益人时,他的法定承继人应推定为获益人。被稳妥人逝世后,获益人应得的稳妥金不能列入遗产规模,不能作为遗产承继,也不能用来清偿死者生前所欠的税款和所负的债款。这是由于,在稳妥合同订明获益人时,稳妥金的一切权现已清晰为获益人一切。被稳妥人如未指明获益人,法令推定其获益人为其法定承继人。在此情况下,稳妥金仍不归于遗产,而是被稳妥人的法定承继人的共有产业。法定承继人分配稳妥金,归于对共同产业的切割,而不是当遗产来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