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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边贸易体制主要原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7 17:08

尽管世贸组织1995年才建立,但多边交易体系已有50多年的前史了。自1948年起,《关税与交易总协定》(简称《关贸总协定》)就已为多边交易体系拟定了规矩。
多边交易体系有五项首要准则:
一对错轻视性,即一国不该在其交易同伴之间形成轻视,它们都被平等地给予“最惠国待遇”;也不该在本国和外国的产品、服务或人员之间形成轻视,要给予其“国民待遇”。
二是更自在的交易,即经过商洽不断削减交易壁垒,这些壁垒包含关税、进口禁令或进口配额等有挑选地束缚数量的办法,以及繁文缛节、汇率方针等其他问题
三是可预见性,在世贸组织中越来越多的关税税率和商场规矩遭到束缚,外国公司、投资者和政府应信任交易壁垒不会随意添加。
四是促进公平竞争。不鼓舞“不公平的”做法,如出口补助和为取得商场份额而以低于本钱的价格推销产品;
五是鼓舞开展和经济改革,给予欠发达国家更长的调整时刻、更多的灵活性和特别权力。
上述准则明显有利于保护各个成员方在国际交易中的根本利益,各国天然活跃参加世界交易组织这一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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