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一般需要什么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31 15:40
对遗言进行公证是很有必要的,由于被继承人缔结遗言时悉数继承人不一定认同的,不认一起就会产生纠纷,洽谈不成就要进行诉讼会费时吃力。那么遗言公证一般需求什么资料?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读。
一、遗言公证一般需求什么资料
当事人应当供给下列证明、资料: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供给护照或有用游览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刊出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遗言触及的产业清单及产业的一切权证明;
3、遗言书。
4、遗言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含:遗言人的名字、性别、年纪、居所地、家庭情况、工作单位、遗言触及的产业情况等);
5、其他以为需求供给的证明、资料。
二、遗言公证的注意事项
1、遗言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能够书面或许口头方法恳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使公证人员到其居处或许暂时场所处理;
2、遗言中一般不得包含与处置产业及处理逝世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3、遗言人未供给遗言或许遗言草稿的,公证人员能够依据遗言人的意思表明代为起草遗言,公证人员代拟的遗言,应当交遗言人核对,并由其签名;
4、公证遗言选用打印方法,遗言人依据遗言原稿核对后,应当在打印的公证遗言上签名,遗言人不会签名或许签名有困难的,能够盖章,遗言人即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应当以按手印的方法替代;
5、公证遗言收效前,遗言公证卷被列为密卷,不得对外借阅,公证人员也不得对外泄漏遗言内容;
6、假如遗言申请人要吊销或许改变遗言,有必要通过再公证,数份遗言中有公证遗言的,公证遗言为有用遗言,其他遗言方法不能吊销公证遗言。
三、遗言公证的程序
(一)申请与受理
遗言人申办遗言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资料:
1、遗言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通行证等);
2、遗言触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许其他有产权凭据的产业的产权证明(如房产证、存款单、有价证劵等);
3、公证人员以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检查与查询
1、当事人的身份和权利能力、行为能力;
2、遗言处置的产业是否归于个人一切;是否处置了共有产业或争议未决产业;
3、遗言人的意思表明是否实在;有无受钳制、诈骗等行为;
4、检查、核实遗言人法定继承人的规模,所立遗言是否掠夺了缺少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必要的遗产比例;
5、遗言内容是否违背法令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文字表述是否精确,签名、盖章、捺手印和制造日期是否完全。
(三)出具公证书
1、遗言人的名字、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言处置的产业情况(称号、数量、所在地以及是否共有、典当等);
3、对产业和其他业务的详细处理意见;
4、有遗言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名字、性别、年纪、住址等;
5、遗言制造的日期以及遗言人的签名。
假如读者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一、遗言公证一般需求什么资料
当事人应当供给下列证明、资料: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供给护照或有用游览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刊出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遗言触及的产业清单及产业的一切权证明;
3、遗言书。
4、遗言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含:遗言人的名字、性别、年纪、居所地、家庭情况、工作单位、遗言触及的产业情况等);
5、其他以为需求供给的证明、资料。
二、遗言公证的注意事项
1、遗言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能够书面或许口头方法恳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使公证人员到其居处或许暂时场所处理;
2、遗言中一般不得包含与处置产业及处理逝世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3、遗言人未供给遗言或许遗言草稿的,公证人员能够依据遗言人的意思表明代为起草遗言,公证人员代拟的遗言,应当交遗言人核对,并由其签名;
4、公证遗言选用打印方法,遗言人依据遗言原稿核对后,应当在打印的公证遗言上签名,遗言人不会签名或许签名有困难的,能够盖章,遗言人即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应当以按手印的方法替代;
5、公证遗言收效前,遗言公证卷被列为密卷,不得对外借阅,公证人员也不得对外泄漏遗言内容;
6、假如遗言申请人要吊销或许改变遗言,有必要通过再公证,数份遗言中有公证遗言的,公证遗言为有用遗言,其他遗言方法不能吊销公证遗言。
三、遗言公证的程序
(一)申请与受理
遗言人申办遗言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资料:
1、遗言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通行证等);
2、遗言触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许其他有产权凭据的产业的产权证明(如房产证、存款单、有价证劵等);
3、公证人员以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检查与查询
1、当事人的身份和权利能力、行为能力;
2、遗言处置的产业是否归于个人一切;是否处置了共有产业或争议未决产业;
3、遗言人的意思表明是否实在;有无受钳制、诈骗等行为;
4、检查、核实遗言人法定继承人的规模,所立遗言是否掠夺了缺少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必要的遗产比例;
5、遗言内容是否违背法令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文字表述是否精确,签名、盖章、捺手印和制造日期是否完全。
(三)出具公证书
1、遗言人的名字、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言处置的产业情况(称号、数量、所在地以及是否共有、典当等);
3、对产业和其他业务的详细处理意见;
4、有遗言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名字、性别、年纪、住址等;
5、遗言制造的日期以及遗言人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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