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明确首次购房契税优惠政策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6 04:2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告诉清晰,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一起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一般住宅,其间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载的,该套房产的一起购买人均不适用初次购买一般住宅的契税优惠方针。
这份名为《关于初次购买一般住宅有关契税方针的告诉》旨在对2008年发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买卖环节税收方针的告诉》中提及的初次购买一般住宅契税优惠方针进一步予以清晰。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这份2008年发布的告诉中曾规则,为恰当减轻个人住宅买卖的税收担负,支撑居民初次购买一般住宅,对个人初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一般住宅的,契税税率暂一致下调到1%。但告诉并没有对个人初次购买一般住宅作详细限制。这一优惠方针自2008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