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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具体流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6 12:56
稳妥是一种很好的理财方法,它能够很好地将事端危害降到最低。很多人都或多或少地买了稳妥,不管是财产稳妥,仍是人身稳妥。咱们都知道以防万一 ,可是当稳妥事端发作后,应该怎样进行稳妥理赔呢?详细程序是怎样的呢?概况请看下文有事找听讼网小编为您带来的介绍。
交通事端稳妥理赔详细流程
一、报案
当您驾车发作交通事端后,一定要当即向事端发作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一起在48小时内告诉稳妥人,不然稳妥公司能够拒赔。车辆发作交通事端后,投保人应尽快向稳妥公司报案,能够电话报案,也可直接去报案。
二、勘验定损
稳妥公司应主动到事端现场进行勘验,对事端车辆进行定损。交通警察抵达事端现场后,要先抢救伤者,然后对事端现场进行勘验查看。对未逃逸的交通事端,并且不需求查验判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10日内做出交通事端职责认定书,对需求查验判定的,应当在5日内进行查验判定,然后做出认定书。
三、处理理赔手续
投保人到稳妥公司处理理赔手续,应带着行进证,稳妥合同以事端职责认定书等相关证件。稳妥公司应在48小时内对车辆进行定损,投保人在车辆没有定损之前不能修补车辆。稳妥公司应该出具车辆定损清单,清晰替换配件,修正车辆的费用和工时。
四、进行理赔
投保人如对上述清单无争议即签字收效,作为稳妥公司理赔的依据。假如有争议则能够回绝签字。在投保人对定损清单没有争议的状况下,投保人能够修正车辆,并按以下程序进行理赔。
1. 投保人将修补厂的发票,明细清单,定损单,行进证,稳妥合同交给稳妥公司。
2. 与稳妥公司达成协议之后,稳妥公司应在十日内付出稳妥补偿金。如稳妥公司以为投保人供给的资料不完整,应在两个月内按可判定的最低额先行赔付。
3. 收取理赔告诉单,收取稳妥金。
4. 假如稳妥公司在两个月内回绝出个理赔告诉单,并在两个月内不予补偿,投保人也能够向稳妥公司所在地或车辆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 稳妥公司在收到投保人的有关稳妥事端的依据资料后,应当向投保人出具依据清单并签字盖章。
6. 稳妥公司出具回绝理赔告诉书。
7. 投保人能够向稳妥公司所在地或车辆注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端稳妥理赔相关常识
一、一般可免责条款
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交通事端的丢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驭人、行人成心形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当职责。”,即凡非机动车、行人成心形成的交通事端机动车一方无责,由非机动车、行人承当事端悉数职责,这样受害人只能依据以11000元为限要求稳妥人补偿逝世伤残补偿费,以1000元为限要求稳妥人补偿医疗费用(拜见《机动车交通事端职责强制稳妥条款》2008版第八条),这种状况属稳妥人肯定免责,仅仅象征性承当费用。
《机动车交通事端职责强制稳妥法令》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稳妥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端职责强制稳妥职责限额规模内垫支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驭人未获得驾驭资历或许醉酒的;(二)被稳妥机动车被盗抢期间闯祸的;(三)被稳妥人成心制作路途交通事端的。有前款所列景象之一,发作路途交通事端的,形成受害人的财产丢失,稳妥公司不承当补偿职责。”,《法令》的规则被稳妥公司拟订为交通强制职责稳妥及商业三者险条款。
在此笔者概括四种一般可免责条款,即驾驭人无证驾驭、醉酒驾驭、机动车被盗抢期间闯祸及被稳妥人成心制作交通事端,由于《法令》约束了财产丢失稳妥公司不承当补偿职责,那逝世伤残补偿金是否归于财产丢失,一直以来,法学界争论不休,法官了解的差异,也形成了法院判例的截然不同,有支撑应当由稳妥公司补偿逝世伤残补偿费的,也有否定的。
由于司法判例的紊乱,2009年10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就此问题,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回复(最高人民法院[2009]民立他字第42号),即对《法令》第二十二条中的“受害人的财产丢失”应作广义的了解,即这儿的“财产丢失”应包含因人身伤亡而形成的丢失,如伤残补偿金、逝世补偿金等。至此,根本形成了以上四种状况稳妥公司能够革除补偿职责的一致观念。
二、一般不行免责条款
稳妥合同是好心合同、诚信合同。说白了,买稳妥便是求一份确保,为的便是搬运或许发作的风险,与稳妥公司分摊风险的丢失,而现实状况却是发作了交通事端,稳妥人总是以自己拟定的免责稳妥条款予以抗辩,以上咱们剖析了肯定免责条款与一般可免责条款,这类条款是因法令强制性规则而免责,稳妥合同中的其他格局免责条款是否有用呢?这要结合详细状况详细剖析。
咱们把稳妥公司在稳妥合同中拟定的除肯定免责和一般可免责条款之外的免责条款称为一般不行免责条款,所谓一般不行免责,是指这类条款一般被以为属无效条款,然后稳妥公司不能革除补偿职责,下面以稳妥合同中常见的这类条款分为三种状况逐个论述。
(一)未清晰阐明,免责条款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稳妥法》第十八条 “稳妥合同中规则有关于稳妥人职责革除条款的,稳妥人在缔结稳妥合一起应当向投保人清晰阐明,未清晰阐明的,该条款不产收效能。”,此条款是我国法令对稳妥人阐明职责的准则性规则,但未对稳妥人实行该项职责的方法、规模、规范以及清晰阐明的边界作出规则,为此,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2000年1月24日针对该条款作出了专门答复(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稳妥法》第十七条规则的“清晰阐明”应怎么了解的问题的答复(2000 年1月24日 法研[2000]5号),稳妥人的清晰阐明职责是指法令规则稳妥人在缔结稳妥合一起,除了在稳妥单上提示投保人留意外,还应将稳妥合同关于稳妥人职责革除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令结果等,以书面或口头方法向投保人作出阐明和解说,以使投保人明晰知道该条款的实在意义和法令结果。
这类条款如驾驭员超载行进、超速行进形成交通事端免赔10%等,超载、超速的确添加了风险行,免赔10%也公正合理,但投保人有知情权,稳妥实务中稳妥人未按以上规则对投保人作出清晰阐明是普遍存在的,假如稳妥人未尽阐明职责,就不能依照免赔条款予避免赔。
(二)显失公正,免责条款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选用格局条款缔结合同的,供给格局条款的一方应当遵从公正准则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权力和职责,并采纳合理的方法提请对方留意革除或许约束其职责的条款,依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阐明。”
这类条款比方驾驭人逃逸、车辆转让后未办修改手续、车损后按稳妥公司定损进行补偿或在稳妥公司指定的修理点进行修理、受害人应在城镇医院进行医治等等,驾驭人逃逸、车辆转让未办修改就导致稳妥公司革除补偿职责明显不合理、不公正,由于只要是有驾驭资历的驾驭员形成了交通事端,是否逃逸、是否处理稳妥修改手续并不会添加事端的风险程度,与交通事端的发作并无相关,相同,由稳妥公司定损无疑发作了交通事端,发作了多大丢失是稳妥公司说了算,稳妥公司作为补偿主体,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能确保公正吗?
还有一些稳妥公司指定发作交通事端后,只能在非4S店进行修理,也便是说你开个奔跑被撞,也只能在不很正规的修理点修理,这合理吗?更为可气的是有的因交通事端形成重伤的受害人,也只能按稳妥公司的条款指定在城镇医院医治,不然贵重的医疗费用或许就终究由受害人来承当。所以相似这些损失公正性的条款即便稳妥人尽了提示阐明职责依然不能免责。
(三)方法不合理,免责条款无效
稳妥公司往往把本身所负稳妥职责的在外职责(即免责景象)制定在稳妥合同免责事由的顺便条款中,而没有会集在一起表述,且文字文号很小,很简单误导投保人。这种格局条款组织极点不合理、不完善的景象,在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它违反了诚笃信用准则,也属无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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