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退休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3 21:58答:鲁人社发[2011]34号文件规则,自2011年1月1日起,企业员工退休履行鲁政发[2006]92号文件规则的养老金计发方法(简称新的计发方法,下同)。依照新的计发方法,1995年12月31日前参保的人员退休后的养老金,由根底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组成;1996年1月1日树立个人账户后参保的人员退休后的养老金,由根底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其间:
(一)根底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在岗员工月均匀薪酬 自己指数化月均匀缴费薪酬)÷2×缴费年限×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贮存额÷计发月数(其间:计发月数国务院依据员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均匀预期寿命、自己退休年龄、利息等要素,作了一致规则。代表性年龄段的计发月数为:60周岁为139个月、55周岁为170个月、50周岁为195个月、45周岁为216个月)。
(三)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在岗员工月均匀工 资×实施个人账户前(即1995年年末前)的缴费年限×1.3% ×均匀缴费指数。
(四)树立个人账户之日为1996年1月1日(临界点),临界点之前为过渡性养老金,临界点之后为个人账户养老金。
(五)指数化月均匀缴费薪酬=均匀缴费指数〔即员工历年缴费薪酬占当年(在岗)员工均匀薪酬比重的均匀值〕×退休上一年在岗员工月均匀薪酬的乘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