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自书遗嘱如何公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3 13:02

问题主题:这份自书遗言怎样公证?
案情简介:
爱人逝世,留有一份自书遗言说明一切产业只由我和孩子承继,其他人无承继权;咱们配偶共有的房产是以他的名义作的房产证,现要作一份遗产公证以便更改房主名字,公证处以不知遗书是否为他自己所写为由,不给予作公证,说是除非有法院的笔迹判定;但法院以没有产业纠纷为由不给判定。请问我该怎么处理?
我国公民能够根据《承继法》的规矩自书遗言,自书遗言内容实在,且不违背相关法令、法规的规矩便是有用的。您现在的要害问题是要证明您所持遗言的实在性。
《人民法院司法判定作业暂行规矩》第二条本规矩所称司法判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子现实,人民法院根据职权,或许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请求,指使或托付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查验、辨别和鉴定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第十六条 公民能够按照本法规矩立遗言处置个人产业,并能够指定遗言执行人。公民能够立遗言将个人产业指定由法定承继人的一人或许数人承继。公民能够立遗言将个人产业赠给国家、团体或许法定承继人以外的人。第十七条自书遗言由遗言人亲笔书写,签名,注下一年、月、日。
《公证程序规矩》第二十五条公证处以为当事人供给的依据资料不齐备或有疑义的,应告诉当事人作必要的弥补或向有关单位、个人查询讨取有关证明资料,并有权到现场作实地查询。
《司法判定安排挂号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判定安排(以下简称司法判定安排)是指承受司法机关、裁定安排和其他安排或当事人的托付,有偿供给司法判定服务的安排。司法判定安排应当具有本办法规矩的条件,经司法行政机关核准挂号,获得司法判定许可证,方可从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判定活动。司法判定安排是司法判定人的执业安排。司法判定安排一致承受托付,依法收取费用。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科研安排、社会团体、其他安排或安排请求建立司法判定安排,应当具有以下条件: (一)有自己的称号、场所和规章;(二)有与所展开的司法判定事务相适应的仪器设备;(三)有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的注册财物;(四)有6名以上获得司法判定人资历或契合相应条件的人员,其间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少于3名。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