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3 19:07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则欺诈公私资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或许单处分金;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许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本法还有规则的,按照规则。
附:偷盗罪立案规范
(一)立案规范
一、个人偷盗公私资产“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
二、个人偷盗公私资产“数额巨大”,以五千元至二万元为起点。
三、个人偷盗公私资产“数额特别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可以依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并考虑社会治安情况,在上述数额起伏内,一起研究确认本地区履行的偷盗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详细数额规范,并别离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存案。
铁路运输过程中偷盗罪数额确认规范规则如下:
一、个人偷盗公私资产“数额较大”,以一千元为起点;
二、个人偷盗公私资产“数额巨大”,以一万元为起点;
三、个人偷盗公私资产“数额特别巨大”,以六万元为起点。
(二)相关规则
1、《刑法》第264条关于偷盗罪的规则:
偷盗公私资产,数额较大或许屡次偷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或许单处分金;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许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许死刑,并处没收产业:
(一)偷盗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偷盗珍贵文物,情节严峻的。
2、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偷盗罪数额确认规范问题的规则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盗案子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
4、关于依法查处偷盗、掠夺机动车案子的规则
相关法规: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或许单处分金;
2、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许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欺诈案子详细运用法令的若干问题的解说》(1996年12月16日)的规则:个人欺诈公私资产2千元以上的,归于“数额较大”;个人欺诈公私资产3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巨大”。
个人欺诈公私资产20万元以上的,归于欺诈数额特别巨大。欺诈数额特别巨大是确认欺诈违法“情节特别严峻”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仅有情节。欺诈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也应确认为“情节特别严峻”:
(1)欺诈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许一起欺诈违法中情节严峻的主犯;
(2)惯犯或许流窜作案损害严峻的;
(3)欺诈法人、其他安排或许个人急需的出产资料,严峻影响出产或许形成其他严峻丢失的;
(4)欺诈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助、医疗款物,形成严峻结果的;
(5)浪费欺诈的资产,致使欺诈的资产无法返还的;
(6)运用欺诈的资产进行违法违法活动的;
(7)曾因欺诈受过刑事处分的;
(8)导致被害人逝世、精神失常或许其他严峻结果的;
(9)具有其他严峻情节的。
单位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施行欺诈行为,欺诈所得归单位一切,数额在5万元至l0万元以上的,应当按照本法第152条的规则追查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按照本法第l52条的规则追查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对一起欺诈违法,应当以行为人参加一起欺诈的数额确认其违法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一起违法中的位置、效果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分,
现已着手施行欺诈行为,仅仅因为行为人毅力以外的原因此未获取资产的,是欺诈未遂。欺诈未遂,情节严峻的,也应当科罪并依法处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依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并考虑社会治安情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起伏内,别离确认本地区履行的个人欺诈“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施行欺诈,追查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款规则的数额,确认适用原《刑法》第151条或许第l52条的详细数额规范,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存案。
法条及司法解说
刑法条文〕
第二百六十六条 欺诈公私资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或许单处分金;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许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 罚金或许没收产业。本法还有规则的,按照规则。
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 运用欺诈手法骗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许可以用于骗得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按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偷盗、欺诈、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抵抗抓捕或许消灭罪证而当场运用暴力或许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本法第 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第三百条第三款 安排和运用会道门、邪教安排或许运用迷信奸污妇女、欺诈资产的,别离按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第二百八十七条 运用核算机施行金融欺诈、偷盗、贪婪、挪用公款、盗取国家秘密或许其他违法的,按照本法有关规则科罪处分。
〔相关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议》(2000.12.28)为了维护个人、法人和其他安排的人身、产业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违法的,按照刑法有关规则追查刑事责任: 运用互联网进行偷盗、欺诈、敲诈勒索。 (一)立案规范 一般欺诈罪与偷盗罪相同,经济欺诈罪如集资欺诈、借款欺诈、收据欺诈等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违法案子追诉规范的规则》。 (二)相关规则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则欺诈公私资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或许单
司法解说〕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打乱电信市场管理次序案子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九条的规则,以虚伪、冒用的身份证件处理入网手续并运用移动电话,形成电信资费丢失数额较大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则,以欺诈罪科罪处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欺诈案子详细运用法令的若干问题的 解说》(1996.12.16 法发〔1996〕32号)
为依法惩治欺诈违法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 简称《刑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损坏金融次序违法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的有关规则,现就审理欺诈案子的几个详细问题解说如下:
一、依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则,欺诈公私资产数额较大的,构成欺诈罪。
个人欺诈公私资产2千元以上的,归于“数额较大”;个人欺诈公私资产3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巨大”。
个人欺诈公私资产20万元以上的,归于欺诈数额特别巨大。欺诈数额特别巨大是确认欺诈违法“情节特别严峻”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仅有情节。欺诈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 也应确认为“情节特别严峻”:
(1)欺诈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许一起欺诈违法中情节严峻的主犯;
(2)惯犯或许流窜作案损害严峻的;
(3)欺诈法人、其他安排或许个人急需的出产资料,严峻影响生 产或许形成其他严峻丢失的;
(4)欺诈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助、医疗款物,形成严峻 结果的;
(5)浪费欺诈的资产,致使欺诈的资产无法返还的;
(6)运用欺诈的资产进行违法违法活动的;
(7)曾因欺诈受过刑事处分的;
(8)导致被害人逝世、精神失常或许其他严峻结果的;
(9)具有其他严峻情节的。
单位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施行欺诈行为,欺诈所得归单位一切,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则追查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则追 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对一起欺诈违法,应当以行为人参加一起欺诈的数额确认其违法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一起违法中的位置、效果和非法所得数额等 情节依法处分。
现已着手施行欺诈行为,仅仅因为行为人毅力以外的原因此未 获取资产的,是欺诈未遂。欺诈未遂,情节严峻的,也应当科罪并依 法处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依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 况,并考虑社会治安情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起伏内,别离确认本地区履行的个人欺诈“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施行欺诈,追查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 款规则的数额,确认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许第一百五十二 条的详细数额规范,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存案。
关于屡次进行欺诈,并今后次欺诈资产偿还前次欺诈资产,在核算欺诈数额时,应当将案发前现已偿还的数额扣除,按实践未偿还的数额确认,量刑时可将屡次行骗的数额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
行为人进行欺诈违法活动,案发后扣押、冻住在案的资产及其孳息,假如权属清晰的,应当发还给被害人;假如权属不清晰的,可按被害人上圈套款物占扣押、冻住在案的资产及其掌息总额的份额 发还被害人;假如可以确认扣押、冻住在案的资产及其掌息不归于已查明的被害人一切,但又无法发还未查明被害人的,应当依法上缴国库。
行为人将欺诈资产已用于偿还个人欠款、货款或许其他经济活动的,假如对方明知是欺诈资产而收取,属歹意获得,应当一概予以追缴;如确属好心获得,则不再追缴。
本解说中运用的钱银数额是指人民币的数额。审理详细案子触及外币的,应当按照行为发作时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
本解说所称“以上”包含本数在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欺诈案子详细运用法令的若干问题的解说》规则,个人欺诈公私资产2千元以上的,归于“数额较大”;个人欺诈公私资产3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巨大”。个人欺诈公私资产20万元以上的,归于欺诈数额特别巨大。欺诈数额特别巨大是确认欺诈违法“情节特别严峻”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仅有情节。欺诈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也应确认为“情节特别严峻”:(1)欺诈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许一起欺诈违法中情节严峻的主犯;(2)惯犯或许流窜作案损害严峻的;(3)欺诈法人、其他安排或许个人急需的出产资料,严峻影响出产或许形成其他严峻丢失的;(4)欺诈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助、医疗款物,形成严峻结果的;(5)浪费欺诈的资产,致使欺诈的资产无法返还的;(6)运用欺诈的资产进行违法违法活动的;(7)曾因欺诈受过刑事处分的;(8)导致被害人逝世、精神失常或许其他严峻结果的;(9)具有其他严峻情节的。
对一起欺诈违法,应当以行为人参加一起欺诈的数额确认其违法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一起违法中的位置、效果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分。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