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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贪污罪的量刑标准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3 12:10
在我国贪婪罪现已变成了一种高发的违法,跟着新的国家领导人的上台,我们贪婪腐败的力度在不断的加强。贪婪这个词也不断的出现在人们的视界中,那终究什么是贪婪罪呢?贪婪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托付办理、运营国有产业的人员,使用职务上的便当,并吞、盗取、骗得或许以其他手法非法占有公共资产的行为。那么贪婪罪的量刑规范有哪些呢?快来和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最新贪婪罪的量刑规范规则
刑法修正案(九)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婪罪的,依据情节轻重,别离依照下列规则处分:
贪婪数额较大或许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分金。
贪婪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
贪婪数额特别巨大或许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许死刑,并处没收产业。对屡次贪婪未经处理的,依照累计贪婪数额处分。
了解了贪婪罪的量刑规范,那么,你知道贪婪罪的立案规范是什么吗?
贪婪罪立案规范
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贪婪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个人贪婪数额不满三万元,但具有贪婪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助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婪手法恶劣、消灭依据、搬运赃物等情节的。
司法机关在对贪婪违法分子判处主刑时,还应当依法并处没收产业,或许判令退赔。处理案子时,还要活跃追赃,不使贪婪违法分子在经济上占到廉价。追缴的公共资产,应退回原单位;依法不该退回原单位的,上缴国库。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收拾的关于“贪婪罪”的相关信息,贪婪罪是被国家严厉打击与制止的。贪婪罪作为一般贪婪行为的特别方式,除具有一般贪婪违法行为的共性外,还具有本身的特性。本网站为您供给专业的律师咨询服务,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进行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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