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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约定违约金与赔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5 06:37

一起约好违约金与补偿
有的当事人在合同中往往约好了违约金,有的则没有约好违约金。在上述情况下,守约的当事人一方在要求对方补偿丢失时,能否向违约方建议既承当违约金,又补偿丢失呢?
   律师以为,在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好违约金的情况下,守约方不能要求违约方给付违约金,因为此要求没有合同根据,法院不会支撑。
    在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好违约金的情况下,守约方在建议权力时,只能在违约金和补偿丢失之间挑选一种救助方法。详细挑选哪种方法,由当事人自己来挑选,当事人有挑选权。当事人往往会挑选一种对自己最为有利的补偿方法。比方,约好的违约金比起丢失(包含实践丢失和可得利益丢失)来说较低时,守约方会要求违约方补偿丢失的方法。约好的违约金比起形成的丢失过低时,守约方能够要求恰当进步违约金;约好的违约金比起形成的丢失要高时,守约方会要求依照两边在合同中约好的违约金来补偿。但假如违约金比起实践丢失过高时,违约方可要求恰当下降违约金。
    但不管在哪种情况下,守约方都不能既要求违约方承当违约金,又要求违约方承当补偿丢失的职责,而只能挑选一种建议自己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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