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1 16:19(一)、基金发起人的权力:
基金发起人具有请求建立基金、到会或委派代表到会基金持有人大会、获得基金收益、根据有关规定转让基金单位、监督基金运营状况,获取基金事务及财务状况的材料、参加基金清算,获得基金清算后的剩下财物以及法令法规认可的其它权力。
(二)、基金发起人的责任:
1、恪守基金合同;
2、布告招募说明书和基金比例出售布告;
3、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4、基金不能成立时,按有关法令法规及时交还所征集资金本息、承当发行费用;
5、法令、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