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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的工伤认定程序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8 03:34

(7)归于因公、因战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需提交《革新伤残军人证》、旧伤复发后医院的确诊证明和劳作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
(8)属借用人员,需提交两边单位的协议书、借用单位对事端查询的资料,并由劳作联系所在单位申报并提交劳作合同文本或其他树立劳作联系的有用证明;
(9)直系亲属代表伤亡员工提出工伤确定请求的,还需提交有用的托付证明、直系亲属联系证明
(10)单位工会组织代表伤亡员工提出工伤确定请求,还需提交单位工会介绍信,处理人身份证明
(11)其他特殊状况,需提交可以证明状况的资料。
二、审阅
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对请求人上报的资料进行审阅,作出是否受理决议:
1、工伤请求人供给资料不完好的,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许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提交补正资料通知书》;
2、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作联系发作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向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请求裁定,提交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的裁决书
三、受理
1、请求人供给资料完好或依照书面奉告要求补正资料后,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则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2、经审查请求人供给的资料 不符合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受理规模的, 则书面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四、查询核实
1、根据需要对请求人上报的资料存有疑问的,则进行查询核实;
2、当劳作者与用人单位因工伤发作争议的,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开出《举证通知书》,由用人单位承当举证责任。
五、行政决议
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确定请求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为工伤的行政决议。
六、送达
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则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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