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合同责任是怎么构成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0 16:44
经济违法合同职责的构成要件
1. 经济违法无效合同职责的构成要件
经济违法无效合同职责, 即选用合同方式的商场经营活动和商场买卖活动被确定构成经济违法时而发作的民事职责。如我国刑法典第三章第一节规则的出产、出售伪劣商品罪, 一起或许发作无效合同职责。
根据我国经济刑法的规则, 归纳经济违法以及无效合同职责的构成要件, 经济违法的无效合同职责应具有以下构成要件:
其一, 违法主体与受害人之间的商场经营活动或许商场买卖活动形成了合同联系;
其二, 违法主体在商场经营活动或许商场买卖活动中施行了经济违法行为;
其三, 因经济违法行为而致使两边之间的合同归于无效;
其四, 受害人因合同无效而遭到了危害, 即受害人遭到的危害与经济违法行为导致的合同无效之间有因果联系;
其五, 违法主体片面上有差错。
2. 经济违法缔约过渎职责的构成要件
经济违法缔约过渎职责, 即选用合同方式的商场主体的商场经营活动或许商场买卖活动, 在缔结合同过程中, 因缔约一方的经济违法行为而使合同未建立, 并因而而使缔约另一方遭受丢失应该承当的民事职责。如我国刑法典第167条规则的签定、实行合同渎职上圈套罪, 一起或许发作经济违法缔约过渎职责。
根据我国经济刑法的规则, 结合经济违法以及缔约过渎职责的构成要件, 经济违法的缔约过渎职责应具有以下构成要件:
其一, 经济违法主体与受害人之间的商场经营活动或许商场买卖活动拟选用合同方式;
其二, 在两边签定合同过程中, 因一方的经济违法行为而致使两边之间的合同没有建立;
其三, 当事人另一方因经济违法行为致使合同不建立而遭受丢失;其四, 违法主体片面上有差错。
3. 经济违法违约职责的构成要件
经济违法违约职责, 即合同一方施行经济违法行为之前, 两边之间现已存在了有用合同或许有用合同现已得到部分实行, 因经济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违约职责。虽然该种民事职责很少发作,但仍是存在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第14条规则的“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或许一起发作经济违法违约职责。
根据我国经济刑法的规则, 归纳经济违法及违约职责的构成要件, 经济违法的违约职责应具有以下构成要件:
其一, 违法主体在施行经济违法行为之前, 现已作为合同一方与另一方之间存在了合法有用的合同联系;或许该有用合同或许现已得到部分实行, 但没有实行结束;
其二, 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经济违法行为遭到丢失, 即受害人遭到的产业丢失或许产业利益丢失与该有用合同和经济违法行为之间有因果联系;
其三, 违法主体的经济违法行为一起构成违约行为;
其四, 违法主体片面上有差错;
其五, 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即受害人) 片面上无差错。由于该种民事职责方式是为了维护商场经营活动或许商场买卖活动中的好心当事人或许好心第三人的合法利益, 所以, 应以合同另一方(即受害人) 片面上无差错为其构成要件之一。
1. 经济违法无效合同职责的构成要件
经济违法无效合同职责, 即选用合同方式的商场经营活动和商场买卖活动被确定构成经济违法时而发作的民事职责。如我国刑法典第三章第一节规则的出产、出售伪劣商品罪, 一起或许发作无效合同职责。
根据我国经济刑法的规则, 归纳经济违法以及无效合同职责的构成要件, 经济违法的无效合同职责应具有以下构成要件:
其一, 违法主体与受害人之间的商场经营活动或许商场买卖活动形成了合同联系;
其二, 违法主体在商场经营活动或许商场买卖活动中施行了经济违法行为;
其三, 因经济违法行为而致使两边之间的合同归于无效;
其四, 受害人因合同无效而遭到了危害, 即受害人遭到的危害与经济违法行为导致的合同无效之间有因果联系;
其五, 违法主体片面上有差错。
2. 经济违法缔约过渎职责的构成要件
经济违法缔约过渎职责, 即选用合同方式的商场主体的商场经营活动或许商场买卖活动, 在缔结合同过程中, 因缔约一方的经济违法行为而使合同未建立, 并因而而使缔约另一方遭受丢失应该承当的民事职责。如我国刑法典第167条规则的签定、实行合同渎职上圈套罪, 一起或许发作经济违法缔约过渎职责。
根据我国经济刑法的规则, 结合经济违法以及缔约过渎职责的构成要件, 经济违法的缔约过渎职责应具有以下构成要件:
其一, 经济违法主体与受害人之间的商场经营活动或许商场买卖活动拟选用合同方式;
其二, 在两边签定合同过程中, 因一方的经济违法行为而致使两边之间的合同没有建立;
其三, 当事人另一方因经济违法行为致使合同不建立而遭受丢失;其四, 违法主体片面上有差错。
3. 经济违法违约职责的构成要件
经济违法违约职责, 即合同一方施行经济违法行为之前, 两边之间现已存在了有用合同或许有用合同现已得到部分实行, 因经济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违约职责。虽然该种民事职责很少发作,但仍是存在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第14条规则的“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或许一起发作经济违法违约职责。
根据我国经济刑法的规则, 归纳经济违法及违约职责的构成要件, 经济违法的违约职责应具有以下构成要件:
其一, 违法主体在施行经济违法行为之前, 现已作为合同一方与另一方之间存在了合法有用的合同联系;或许该有用合同或许现已得到部分实行, 但没有实行结束;
其二, 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经济违法行为遭到丢失, 即受害人遭到的产业丢失或许产业利益丢失与该有用合同和经济违法行为之间有因果联系;
其三, 违法主体的经济违法行为一起构成违约行为;
其四, 违法主体片面上有差错;
其五, 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即受害人) 片面上无差错。由于该种民事职责方式是为了维护商场经营活动或许商场买卖活动中的好心当事人或许好心第三人的合法利益, 所以, 应以合同另一方(即受害人) 片面上无差错为其构成要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