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桂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如何确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9 17:33怎么核算收取赋闲稳妥金期限
一、文件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赋闲稳妥方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5号)
二、具体规则
1、赋闲人员收取赋闲稳妥金的期限,依据赋闲人员赋闲前所在单位和自己缴费时刻确认。
在国家或自治区规则实施单位交纳赋闲稳妥费准则前,赋闲人员按国家规则核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刻。在确认赋闲人员缴费时刻时,其视同缴费时刻与实践缴费时刻兼并核算。
2、赋闲人员从头工作并持续交纳赋闲稳妥的,再次赋闲后其缴费时刻从头核算,收取赋闲稳妥金的期限能够与前次赋闲应收取而没有收取的赋闲稳妥金的期限算计并核算,但最长不得超越24个月。
附表:
享用赋闲稳妥期限核算规范
缴费年限 享用月数
1年 3个月
2年 6个月
3年 9个月
4年 12个月
5年 14个月
6年 15个月
7年 16个月
8年 17个月
9年 18个月
10年 19个月
11年 20个月
12年 21个月
13年 22个月
14年 23个月
15年以上 24个月
注:最长收取时刻不得超越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