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二手商铺双方都需要承担哪些税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4 12:52二手商铺出售方需承担的税费主要有: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手续费等。
其间,个人所得税为差额部分的20%,即 (卖出价-买入价-营业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装饰费用-借款利息-公平费)×20%;营业税为差额部分的5.55%,即(卖出价-买入价)×5.55%;印花税为合同价×0.05%;手续费为合同价×0.5%;土地增值税为增值额的30%—60%,即(卖出价-扣除项目)×(30%—60%),扣除项目包含买入价、营业税、契税、发票金额扣除额(当年-发票年限 1)×5%×发票额。如发票是2003年的,发票金额为100万元,发票金额扣除额=(2011-2003 1)×5%×100万元。
当增值额未超越50%时,土地增值税=(卖出价-扣除项目)×30%;当增值额超越50%、未超越100%时,土地增值税=(卖出价-扣除项目)×40%-扣除项目×5%;当增值额超越100%、未超越200%时,土地增值税=(卖出价-扣除项目)×50%-扣除项目×15%;当增值额超越200%时,土地增值税=(卖出价-扣除项目)×60%-扣除项目×35%。
二手商铺购买方需承担的税费主要有:契税、印花税和手续费等。其间,契税为合同价×3%,印花税为合同价×0.05%,手续费为合同价×0.5%,若有借款则交纳登记费500元。
值得一提的是,二手商铺生意的税费核算比较复杂,且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税费核算规范或许有所纷歧,上述规范仅供参考,详细以实际操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