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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法律后果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9 16:59
行政答应是行政机关依照其职权规模,关于从事某种特定活动的请求人进行审阅,经过审阅的发放从事某种特色活动的证明。我国行政答应法规矩,行政答应是能够托付施行的。那么受托付施行行政答应的法令成果是什么?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我们进行回答。
一、受托付施行行政答应的法令成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答应法》
第七十二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背本法的规矩,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许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契合法定条件的行政答应请求不予受理的;
(二)不在工作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资料的;
(三)在受理、查看、决议行政答应进程中,未向请求人、好坏联系人实行法定奉告责任的;
(四)请求人提交的请求资料不完全、不契合法定方式,纷歧次奉告请求人有必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五)未依法阐明不受理行政答应请求或许不予行政答应的理由的;
(六)依法应当举办听证而不举办听证的。
第七十三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处理行政答应、施行监督查看,讨取或许收受别人资产或许获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违法施行行政答应,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形成危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补偿法的规矩给予补偿。
第七十七条 行政机关不依法实行监督责任或许监督不力,形成严重成果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许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托付施行行政答应的条件
(1)托付主体有必要依照法令、法规、规章的规矩才能够行使托付权;
(2)托付主体只能是行政机关。本条所指的托付主体只能是行政机关,根据法令、法规取得授权而享有行政答应施行资历的具有办理公共事务功能的安排则不能成为托付主体。
(3)受托付主体只能是行政机关。行政答应施行进程中的托付,只能是行政机关体系内部不同机关之间的帮忙联系,其他社会安排不能成为受托付的主体。
(4)托付主体只能在自己的职权规模内行使托付权。
三、托付施行行政答应的规矩
行政答应权作为一种公权利,具有不行随意转让和处置性,如确因实践工作需求而将部分行政答应施行权托付其他行政机关行使也要遵从严厉的规矩。托付施行行政答应的规矩首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受托付行政机关有必要以托付行政机关的名义施行行政答应。托付行政机关施行行政答应的托付,其答应权利并没有发作搬运,施行行政答应的权利仍然保留在托付行政机关,因此,托付行政机关有必要对施行行政答应的有关行为担任,所以受托付行政机关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施行行政答应,而有必要以托付行政机关的名义施行行政答应。
(2)受托付机关不得超出托付规模施行行政答应。托付行为使本来没有相应行政答应权的行政机关,具有了必定规模内的行政答应权,该机关不能超出托付权限行为,不然视为无权行为,在法令上无效。
(3)托付行政机关不得再转托付。行政答应不得转托付。转托付触及行政答应的施行权是否具有两层转让性的问题,即受托付行政机关能否再成为托付的主体。从必定含义上说,行政答应权与行政处罚权相同,不具有两层转让性,一次托付尚有严厉的条件约束,托付主体有必要是行政机关,托付其他行政机关施行行政答应有必要在法定权限规模内进行,并且有必要有清晰的法令根据。其理论基础在于,受托付行政机关施行行政答应的权利自身就不是其自己的法定权利,而是源于托付行政机关的特定托付,其无权将托付行政机关的行政答应施行权再托付给任何其他安排或许个人。
(4)托付行政机关应当将受托付行政机关和托付施行行政答应的内容布告。这是行政揭露准则的一个具体要求和表现。行政揭露准则,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利的进程中,应当依法将行政权利运转的根据、进程和成果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揭露,以使其知悉能有效地监督行政权利的运转。行政揭露是现代民主政治的要求,其意图在于满意公民的知情权,完成公民对行政的参加和监督,以到达强化民主政治、避免行政腐败之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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