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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就实现抵押权未能达成协议时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8 14:29
通常情况下,假如别人典当了一些物品给咱们,当对方无法进行偿还债款的时分,咱们是能够完成典当权的,假如当事人在洽谈这方面没有达成协议,应该怎样进行处理?下面,为了协助咱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令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当事人就完成典当权未能达成协议时怎么办呢
当事人未就典当权完成方法达成协议的,典当权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恳求实行,首先要处理的问题是作为实行的依据的问题,这能够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进行测验:
一、从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则的诉讼程序来看,典当权人即债务人可先挑选敦促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恳求付出令,敦促债款人赶快实行债款,假如债款人在必定期限内不自动实行债款或许提出异议,付出令即发作法令效能,取得与承认判定相同的实行力,可作为实行依据,处理了实行依据的问题后,再向人民法院恳求强制实行,拍卖或变卖典当人的典当产业受偿;
二、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二款“典当权人与典当人未就典当权完成方法达成协议的,典当权人能够恳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典当产业”的规则的立法精力来看,该款规则处理的是关于典当权的完成问题,而非对债务债款联系的承认问题,也不是对“拍卖”、“变卖”办法的承认问题,典当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这种恳求,即不是承认之诉,也不是给付之诉,也不是改变之诉,而是一种恳求人民法院采纳“拍卖”或“变卖”被实行人典当产业的强制实行办法的实行恳求,它的实行依据是典当权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则即可测验理解为法令赋予了典当权协议具有强制实行效能,当债款人不实行到期债款或许发作当事人约好的完成典当权的景象,典当权人与典当人未就典当权完成方法达成协议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则,典当权人就能够向人民法院恳求实行,恳求人民法院依法采纳拍卖或许变卖的强制实行办法,拍卖或许变卖被实行人即典当人的典当产业,并将拍卖或许变卖所得偿交给恳求人即典当权人,使典当权人的债务得以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二款 “法令规则由人民法院实行的其他法令文书,由被实行人住所地或许被实行的产业所在地人民法院实行”的规则中,以及第二百一十二条第二款“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实行的法令文书,当事人有必要实行。
一方回绝实行的,对方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恳求实行”的规则中,明确规则了法令规则由人民法院实行的其他法令文书为实行依据,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则,也就可测验理解为将典当权协议规则为由人民法院实行的其他法令文书,典当权协议即为实行依据。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假如对方没有还钱,咱们想要完成典当权的话,对方不实行这个时分就能够在人民法院进行恳求实行,咱们需求供给一些证明资料来证明,咱们有典当权。假如您还有其他法令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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