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司法鉴定不受理鉴定委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8 23:09
在生活中,当司法判定组织收到托付,对托付的判定事项进行检查,对在归于本组织司法判定业务范围,托付判定事项的用处及判定要求合法,供给的判定资料实在、完好、充沛的判定托付,应该受理。那么有没有不同状况呈现呢?何时司法判定不受理判定托付?下面就由听讼网梁平律师来为各位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司法判定何时不受理判定托付
司法判定组织收到托付,应当对托付的判定事项进行检查,对归于本组织司法判定业务范围,托付判定事项的用处及判定要求合法,供给的判定资料实在、完好、充沛的判定托付,应当予以受理。
司法判定组织对契合受理条件的判定托付,应当即时作出受理的决议;不能即时决议受理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议,并告诉托付人;对经过信函提出判定托付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议。
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判定托付,司法判定组织不得受理:
1、托付事项超出本组织司法判定业务范围的;
2、判定资料不实在、不完好、不充沛或许获得方法不合法的;
3、判定事项的用处不合法或许违反社会公德的;
4、判定要求不契合司法判定执业规矩或许相关判定技能规范的;
5、判定要求超出本组织技能条件和判定才能的;
6、不契合法令、法规、规章规则景象的。
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托付人阐明理由,交还其供给的判定资料。
二、什么是司法判定协议书
司法判定组织决议受理判定托付的,应当与托付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司法判定协议书。
司法判定协议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托付人和司法判定组织的基本状况;
2、托付判定的事项及用处;
3、托付判定的要求;
4、托付判定事项触及的案子的扼要状况;
5、托付人供给的判定资料的目录和数量;
6、判定过程中两边的权力、责任;
7、判定费用及收取方法;
8、其他需求载明的事项。
以上便是小编关于“司法判定组织何时不受理判定托付”问题进行的相关回答,期望对我们解决问题有协助。司法组织并不是在什么状况下都会受理司法判定的,比方当你托付判定的用处及要求不合法,或许供给虚伪资料时,就不会受理判定了。假如读者还有相关的法令问题想要找律师咨询的话,欢迎到听讼网进行咨询。
律师引荐:北京律师 浙江律师 深圳律师 江苏律师
一、司法判定何时不受理判定托付
司法判定组织收到托付,应当对托付的判定事项进行检查,对归于本组织司法判定业务范围,托付判定事项的用处及判定要求合法,供给的判定资料实在、完好、充沛的判定托付,应当予以受理。
司法判定组织对契合受理条件的判定托付,应当即时作出受理的决议;不能即时决议受理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议,并告诉托付人;对经过信函提出判定托付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议。
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判定托付,司法判定组织不得受理:
1、托付事项超出本组织司法判定业务范围的;
2、判定资料不实在、不完好、不充沛或许获得方法不合法的;
3、判定事项的用处不合法或许违反社会公德的;
4、判定要求不契合司法判定执业规矩或许相关判定技能规范的;
5、判定要求超出本组织技能条件和判定才能的;
6、不契合法令、法规、规章规则景象的。
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托付人阐明理由,交还其供给的判定资料。
二、什么是司法判定协议书
司法判定组织决议受理判定托付的,应当与托付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司法判定协议书。
司法判定协议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托付人和司法判定组织的基本状况;
2、托付判定的事项及用处;
3、托付判定的要求;
4、托付判定事项触及的案子的扼要状况;
5、托付人供给的判定资料的目录和数量;
6、判定过程中两边的权力、责任;
7、判定费用及收取方法;
8、其他需求载明的事项。
以上便是小编关于“司法判定组织何时不受理判定托付”问题进行的相关回答,期望对我们解决问题有协助。司法组织并不是在什么状况下都会受理司法判定的,比方当你托付判定的用处及要求不合法,或许供给虚伪资料时,就不会受理判定了。假如读者还有相关的法令问题想要找律师咨询的话,欢迎到听讼网进行咨询。
律师引荐:北京律师 浙江律师 深圳律师 江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