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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当地公务员工伤保险都有哪些福利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1 06:02

全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处理的作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作业人员。二、参保缴费工伤保险费由同级财务预算保证,独自列支。由用人单位向同级工伤保险经办组织交纳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员工工资总额,费率依照0.2%履行。市级公务员和参照...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宝鸡当地公务员工伤保险都有哪些福利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一、参保规模
全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处理的作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作业人员。
二、参保缴费
工伤保险费由同级财务预算保证,独自列支。由用人单位向同级工伤保险经办组织交纳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员工工资总额,费率依照0.2%履行。
市级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处理的作业单位、社会团体在市工伤保险作业处理处处理参保手续;县(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处理的作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所属县(区)工伤保险经办组织处理参保手续。
三、工伤确定及劳动能力判定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处理的作业单位、社会团体作业人员发作事端损伤或许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则被确诊、判定为职业病的,其工伤确定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工伤确定方法》、《陕西省施行〈工伤保险条例〉方法》及《宝鸡市工伤保险条例施行细则》等法规方针履行。
劳动能力判定依照宝人社发〔〕134号《关于转发省人社厅<贯彻落实<工伤员工劳动能力判定处理方法>有关问题的告诉>》履行。
四、工伤保险待遇
参与工伤保险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处理的作业单位、社会团体作业人员因作业遭受事端损伤或许患职业病被确定为工伤的,其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规范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配套方针履行。国家机关作业人员因工逝世的,其一次性抚恤金规范中,自己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所需经费仍按原途径处理。
五、其它
(一)本告诉履行前因工发作伤(亡)事端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处理的作业单位、社会团体作业人员,其工伤确定、工伤(亡)待遇仍按原途径处理。
(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处理的作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参与而未参与工伤保险,其作业人员发作工伤的,待遇由所在单位按本规则付出,财务不予担负。
本告诉自2018年10月1日起履行。此前凡与本告诉规则不符的,以本告诉规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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