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哪些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2 05:22商业性个人住宅告贷转公积金告贷需契合哪些规则?
公积金告贷条件
在本市购买、缔造、翻建或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宅时已办理了商业性个人住宅告贷,凡接连足额6个月正常缴存住宅公积金,并已准时归还银行告贷,且契合个人住宅公积金告贷其他有关条件。
公积金告贷额度
1、可请求转住宅公积金告贷额度按以下公式核算:告贷人和爱人月缴存住宅公积金之和×2×告贷期月数
2、最高不得超出请求转住宅公积金告贷时的银行告贷余额(取千元以上整数);
3、不得超出单笔告贷规则的最高限额,最高限额由市住宅公积金办理委员会确认。
4、典当住宅为共有产权,以告贷人所具有的产权份额核算可告贷额。
需求供给的证明材料
1、告贷人及其房子共有权人的有用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
2、告贷人及其房子共有权人缴存住宅公积金凭据;
3、用商业性个人住宅告贷购买、缔造、翻建或大修住宅的《房子所有权证》、《土地运用权证》和房子《契税证》;
4、与告贷银行签定的个人住宅告贷合同(含告贷典当合同)和告贷银行供给的请求转贷日银行告贷余额记载。
5、公积金中心要求供给的其他材料。
特别提示:
因转公积金告贷与原商业性告贷的还贷坚持接连性,凡请求转公积金告贷的,其原商业性住宅告贷还清后需提取公积金的,提取额度加公积金告贷额度不得超出转公积金告贷时银行的告贷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