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安徽省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6 14: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企业员工因工伤残后的基本生活,对因工逝世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进行抚恤,依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本省实践,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境内国有企业、乡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的员工以及外商投资企业中的中方员工,均须依照本办法规则参与工伤稳妥。
本办法所称员工,包含固定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学徒工、见习人员和农人轮换工。
第三条 工伤稳妥应当与工伤防备及恢复相结合。
企业和员工应当恪守国家安全卫生法令、法规和安全出产规程,防备工伤事故和作业病。
各级人民政府要逐渐开展医疗恢复、作业恢复作业,为因工伤残员工从头走上作业岗位创造条件。
第四条 省劳作行政部门主管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员工工伤稳妥作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认的企业员工工伤稳妥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工商稳妥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企业员工工伤稳妥作业。
第五条 各级工会安排代表员工监督、查看本办法的施行。
第二章 工伤稳妥规模
第六条 员工在下列状况下挂彩、致残或许逝世的,认定为工伤:
(一)从事本单位日常出产作业或许本单位担任人指定和赞同的作业的;
(二)经本单位担任人赞同或许安排,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能改进作业的;
(三)虽未经本单位担任人指定或许赞同,但在紧迫状况下,因履行职责遭受人身损伤的,或许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保护国家、社会和大众利益活动的;
(四)在出产环境中触摸作业性有毒有害物质形成作业病的(作业病品种、称号按国家规则履行);
(五)在出产作业时刻和区域内遭受不行抵抗的意外损伤的,或许因突发疾病形成逝世或许悉数损失劳作能力的;
(六)因公外出期间,发作非自己首要职责的路途交通事故的,或许遭受其他意外事故形成损伤或许失踪的,或许因突发疾病形成逝世或许悉数损失劳作能力的;
(七)在上下班规则时刻和必经路线上,发作非自己首要职责的路途交通事故的;
(八)因公、因战致残的武士复员转业后旧伤复发的;
(九)法令、法规规则的其他景象。
第七条 在出产作业中,因为员工自己成心行为(如自杀、自残、打斗、酗酒等)或许自己犯罪行为形成伤残、逝世的,不属于工伤规模。
第三章 工伤判定与申报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劳作判定委员会,担任对因工挂彩医疗完结的员工判定伤残等级,签发《因工伤残程度(等级)判定证明书》。
劳作判定委员会由工伤稳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工会、医疗机构等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工伤稳妥行政主管部门。
第九条 员工发作工伤事故时企业有必要活跃安排抢救,一起依照员工伤亡事故处理有关规则向所在地工伤稳妥行政主管部门陈述。
第十条 员工和工会安排有权监督企业照实陈述工伤状况。企业不按规则陈述的,员工和工会安排可直接向工伤稳妥行政主管部门陈述;经查实承认后,按工伤处理。
第十一条 员工因工挂彩经医治至康复或许处于相对安稳状况时,由医疗机构作出医疗完结定论。员工因工挂彩的医疗期一般不超越18个月;因病况需延伸医治的,应报所在地劳作判定委员会审阅赞同。
第十二条 员工因工致残医疗完结后30日内,由企业持原始病历记载、医疗完结定论及评残请求到所在地劳作判定委员会进行伤残程度的判定,判定作业病致残程度须附有作业病确诊权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作业病确诊书。
第十三条 劳作判定委员会应在收到企业评残请求后30日内,依据《员工工伤与作业病伤残程度判定》(国家标准GB/T16180-1996),对伤残员作业出伤残程度(等级)判定定论,并签发《因工伤残程度(等级)判定证明书》。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