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如何进行办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2 04:39就事根据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2、《社会保险挂号处理暂行办法》(劳作保障部第1号令)3、《关于完善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议》(湘政发〔2006〕7号)处理条件一切未参与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在外...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怎么进行处理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就事根据
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
2、《社会保险挂号处理暂行办法》(劳作保障部第1号令)
3、《关于完善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议》(湘政发〔2006〕7号)
处理条件
一切未参与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在外)。
请求材料
1、参保请求报告
2、营业执照
3、法人证书等核准执业证照或组织建立的法律文书
4、组织组织代码证
5、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开户银行和账号
6、单位法定代表人及社会保险专管员身份证
7、社会保险参保挂号表
8、员工花名册
就事程序
1、用人单位将参保挂号材料交挂号岗位审阅,契合条件的即时受理,五个作业日后回来收取成果。不属于本经办组织挂号统辖或请求人提交的材料不契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当面奉告。
2、已受理的请求,由挂号岗位拟制《关于核准×××处理社会保险参保挂号的复函》,经征缴、稽核部分签署定见后报经办组织负责人批阅。
3、挂号岗位对经赞同赞同挂号的在信息系统中录入请求人的挂号信息,并将挂号材料送征缴岗位复核,核对无误后,在信息系统中承认。
4、挂号岗位在信息系统中打印“社会保险挂号信息单”。
特别提示
1、参保挂号为即时处理,不收费。
2、处理好挂号后到市劳作保障局行政科室基金监督科处理参保挂号证。
3、用人单位处理好挂号证后,到征缴岗位处理银行托收养老保险费手续,单位缴费份额为20%,个人为8%(由单位代扣代缴)。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参保员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小于单位上年计算年报薪酬总额的以年报薪酬总额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为自己上年度月平均薪酬收入,月平均收入低于上年全省在岗员工月平均薪酬60%的按60%,高于全省在岗员工月平均薪酬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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