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包销协议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7 06:04商品房包销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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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两边通过友爱洽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的相关规则,就乙方包销甲方开发的 事宜,在平等互利、充沛洽谈的基础上达到以下协议,并许诺一起恪守。
第一条 协作方法和规模
甲方指定乙方为 项目商品房(尾盘共房子 套,建筑面积合计 平方米)的包销商,出售甲方在 兴修的 项目,该项目系期房(现房),用处为住所(写字楼、商业用房),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 。(包销房子房号、分户面积及分户平面图详见本协议附件)
本协议约好之包销,是指出售署理商与开发商签定包销协议,在约好的期限内承揽出售开发商的商品房,按约获取服务费,包销期限届满,由包销商承购未售完商品房的行为。
第二条 协作期限
1.本协议约好的包销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除非甲方或乙方严峻违约,两边不得单方面停止本协议。
3.在本协议有用期内,甲方不得再行指定其他署理出售商进行出售,甲方亦不得自行出售上述房子。
第三条 费用担负
本项意图营销推行费用由乙方担任付出。
第四条 出售方法
甲、乙两边约好:本协议所约好的包销房子的包销基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在包销期限内,乙方对协议约好的包销规模内的商品房享有独家出售权、房价确认权,本项目出售超出基价部分的房款收入归于乙方的包销服务费收入。
乙方在签定本协议后 日内,向甲方付出人民币 元做为履约确保金,对本包销协议的实行进行担保。包销期间届满,仍由未售完房子的,该履约确保金直接转为乙方承购未售完商品房的购房款。
第五条 包销服务费及付出
两边赞同按下列方法付出包销服务费。
1.在与客户正式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取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出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包销职责即告完结,即可取得本协议所约好的悉数包销服务费。
2.乙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定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基价房款付出甲方;归于银行按揭的,乙方应收齐预付款,扣除包销服务费后在3日内将余款付出甲方。甲方可派遣财政作业人员监督乙方的收款行为。
4.因客户对暂时买卖合同违约而没收的定金、违约金,由甲、乙两边按 的份额分红。
第六条 甲方的职责
1.甲方应向乙方供给以下文件和材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甲方应供给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项目赞同的有关证照,包含但不限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造用地赞同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商品房检验存案登记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关于包销的项意图所需的有关材料,包含: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造规范、电器装备、楼层高度、面积、规范、价格、其他费用的预算等;
(4)乙方包销该项目所需的收据、出售合同,以实践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悉数退给甲方;
(5)甲方正式托付乙方为项目出售(的独家)出售商的托付书,托付乙方与购房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
以上文件和材料,甲方应于本协议签定后 天内向乙方交给完全。
甲方确保若客户购买的 的实践情况与其供给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或房子质量存在问题,所发作的任何法令危险、补偿和其他职责均由甲方承当。
2、甲方应确保本项目出售享有 银行赋予的 成 年按揭的方针。
3.甲方应活跃合作乙方的出售,向乙方交给房子钥匙、前期文件,并以书面形式清晰奉告乙方在出售过程中应留意、应防止、应战胜的事项。
4、包销期间届满如包销房子仍未售完,则甲方应在5日内与乙方按包销基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七条 乙方的职责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作业:
(1)拟定拟定出售方案,组织时刻表;
(2)依照甲乙两边议定的条件,在包销期内,进行广告宣扬、策划;
(3)派送宣扬材料、售楼书;
(4)使用各种形式展开多渠道出售活动;
(5)署理甲方与购房客户交流、商洽、签署意向书或合同、收受定金、预付款和购房款;
(6)乙方不得逾越甲方授权向购房方作出任何虚伪许诺;
(7)乙方担任向买受方搜集处理产权和银行按揭所需的材料。
2.乙方在出售过程中,应依据甲方供给的项目特性和情况向客户作照实介绍,极力促销,不得夸张、隐秘或过度许诺。
3.乙方收取客户所付金钱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则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4、包销期间届满如包销房子仍未售完,则乙方应在5日内按包销基价与甲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付出购房金钱。
第八条 合同的停止和改变
1.在本合同到期时,两边若赞同停止本合同,两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停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令、经济、财政等事宜。
2.经两边赞同可签定改变或弥补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平等法令效力。
第九条 违约职责
1、如乙方在约好时刻内没有完结出售,且经甲方书面催告后15日内乙方仍不赞同出资将所剩房子按两边约好包销价格悉数收买的,乙方所付确保金以及装饰投入费用概不交还;
2、如乙方在收到购房款后未能践约将应付款移送甲方,甲方可按应付款万分之五/日的规范向乙方收取逾期付款违约金;
3、甲方违背本协议的约好,自行出售房子或托付别人出售房子的,按下列方法处理(两者同时履行):
(1)自销房子或托付别人出售房子悉数列入乙方现已完结的包销使命,溢价部分收益归乙方一切。
(2)按实践出售面积* 元/平方米的价格向乙方付出违约金。
4、任何一方违约免除本协议的,除向对方补偿实践经济丢失外,守约方还可要求违约方一次性补偿人民币 万元用于预期经济利益丢失的补偿。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约好未尽之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的相关规则。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两边各执贰份,经两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收效。
3.在履约过程中发作的争议,两边应洽谈处理。洽谈不成的,争议交房子所在地人民法院予以判决。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签约时刻: 签约时刻:
本协议附件:
1、甲、乙两边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包销房子房号、分户面积及分户平面图;
3、项意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