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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时,补偿方案不合理,是否可以拒绝征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5 06:51
在现实生活中房子拆迁的景象是十分多的,而对房子进行拆迁时,就需求对被拆迁人补偿,征收部分要与拆迁人签定拆迁补偿协议,那么房子拆迁时,补偿计划不合理,能汉有回绝征收?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房子拆迁时,补偿计划不合理,是否能够回绝征收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与补偿法令的规则,房子征收拆迁是先补偿后拆迁的,假如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是能够回绝征收的。
相关法令规则
《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与补偿法令》
第二十五条 房子征收部分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法令的规则,就补偿方法、补偿金额和付出期限、用于产权互换房子的地址和面积、搬家费、暂时安置费或许周转用房、停产歇业丢失、搬家期限、过渡方法和过渡期限等事项,缔结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缔结后,一方当事人不实行补偿协议约好的责任的,另一方当事人能够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子征收部分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计划确认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许被征收房子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子征收部分报请作出房子征收决议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令的规则,依照征收补偿计划作出补偿决议,并在房子征收范围内予以布告。
补偿决议应当公正,包含本法令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则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议不服的,能够依法请求行政复议,也能够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 施行房子征收应领先补偿、后搬家。
作出房子征收决议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好或许补偿决议确认的搬家期限内完结搬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纳暴力、要挟或许违反规则中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路途通行等不合法方法迫使被征收人搬家。制止建造单位参加搬家活动。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请求行政复议或许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议规则的期限内又不搬家的,由作出房子征收决议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请求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互换房子和周转用房的地址和面积等资料。
二、房子拆迁法定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与补偿法令》的规则,房子拆迁法定程序是:
1、确需征收房子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子征收决议;确需征收房子的各项建造活动,应当契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2、房子征收部分拟定征收补偿计划,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3、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安排有关部分对征收补偿计划进行证明并予以发布,寻求大众定见。寻求定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4、市、县级人民政府将寻求定见状况和根据大众定见修正的状况及时发布;
5、因旧城区改建需求征收房子,大都被征收人以为征收补偿计划不契合本法令规则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安排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状况修正计划;
6、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子征收决议前,应当依照有关规则进行社会安稳危险评价;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7、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子征收决议并及时布告。布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计划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力等事项;
8、房子征收部分应当对房子征收范围内房子的权属、区位、用处、建筑面积等状况安排查询挂号;并将查询结果向被征收人发布;
9、作出房子征收决议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
10、对被征收房子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子征收决议布告之日被征收房子相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子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价组织依照房子征收评价方法评价确认。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相关法令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与补偿法令的规则,房子征收拆迁是先补偿后拆迁的,假如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是能够回绝征收的。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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