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借妻钱八万元婚前债务婚后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4 22:38老公在婚前向妻子告贷,是否因两边成为夫妻而不必偿还了呢?近来,浙江省湖州市城郊法院根据《民法通则》和修改后《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对这样一同案子作出判定,清晰夫借妻钱不能不还。
该案原告汤某现年26岁,其在向法院申述时称,其夫被告章某在两边爱情期间由于购买成婚住宅于1999年10月向其告贷8万元,为了尽早有一个归于两人的小天地,汤某便向亲戚朋友东拼西借凑了8万元给老公,老公章某其时出具了一张借单,并许诺婚后当即偿还。但婚后老公并未及时还款,而夫妻之间却不断发作对立。为此,原告汤某只好就8万元债款将老公章某告上了法庭。
法院在审理后以为,原、被告虽属夫妻联系,但原、被告之间的假贷联系发作在两边成婚之前,这8万元的债款系原告的婚前个人产业,且婚后两边对婚前婚后产业也未约好,按照修改后《婚姻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夫妻两边的婚前产业属个人一切,故原告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当,被告应以其个人产业清偿债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