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存量房屋买卖的办理手续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0 18:46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获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子,相对于增量房而言。听讼网小编整理出北京市最新存量房买卖手续攻略,以供有需求的购房者检查。
一、处理时限:
5个工作日,卖方为自然人且买卖双方本人均到现场的即时处理
二、收费规范:
房子挂号费:住宅每套80元(含一本工本费)、非住宅每件550元(含一本工本费)
三、处理安排:
房子地点区县的房子挂号大厅
四、受理方法:
书面受理
五、申报材料:
1、挂号请求书原件。 网上提交挂号请求的,经过事务体系打印;直接向挂号部分请求的,挂号部分供给。
注意事项:房子挂号请求书应当由请求人(代理人)签字承认。请求人是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由代理人签字,可不加盖公章;请求人是自然人的,由请求人(代理人)签字。
2、请求人身份证明。
3、房子所有权证原件。
4、2008年10月15日今后签定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提交网上签定的买卖合同原件;
已处理房子所有权搬运预告挂号的,提交预告挂号证明原件;
房子被征收的,提交区(县)人民政府的房子征收决议和被征收人明细表;
一起共有转为非等额按份共有的,提交共有方法和比例的改变协议;
房子拍卖的,提交拍卖成交承认书,拍卖成交承认书应载明委托人、拍卖人、买受人名字或称号、房子位于、成交价格等内容,拍卖成交承认书中未载明以上内容的,还应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5、房子挂号表、房产平面图二份。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据原件。